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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宇 杨永春]西北丝绸之路的非遗保护
  作者:南宇 杨永春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12-01 | 点击数:7965
 

  科学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引进高科技技术,对西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物化载体保护。西北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加强科技力量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入高科技手段,对原始状态、不可再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可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抢救,加以保护;而对可以复制的非物质文化,切勿滥用高科技进行模仿,否则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丧失其原有的意蕴;借助最新的数字信息和网络技术及虚拟现实技术,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存在形式的保存与保护,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技术研究和开发;完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存与存档,对西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学术分类,进行图、文、声、像相结合的立体方式记录普查,采用数字化的方式整理、分析、存储,保存文献、图片、声音、影像及历史资料,建立图文声像各类数据库;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资料库和展演、传承中心,如虚拟修复与演变模拟技术,可应用于濒危遗产的现场调查和保护修复等各个环节,实现艺术品的虚拟复原与演变模拟;西北区可联合建立独具西北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站,构建良好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络文化环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资源和理论科研数据库的延伸,自觉形成全社会保护非遗的氛围。

  科学、适度的旅游开发西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是指将具有开发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旅游资源,并开发为具有旅游吸引力的产品或项目的一种行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可以增加旅游资源吸引力和文化内涵,提高旅游开发层次、促进旅游经济发展、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将西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有机结合,在旅游开发中赋予非物质文化遗产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持原有的生机和活力,拥有赖以生存的土壤和传承的广度和深度。西北区应利用得天独厚的原生态旅游资源,努力挖掘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丰富内涵和人文意韵,充分运用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传统表演艺术形式开拓旅游项目,形成引人关注的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采取抢救式保存、博物馆保存、传习机构传承、学校教育传承、民间活态保护等五种方式,这五种保护方式都可与旅游相结合,通过旅游使人们了解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按照尊重该遗产的文化空间“原人、原地、原时、原味”地进行。让静态保护和以民间产业开发为载体的动态保护相得益彰,适度的旅游开发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效途径,开发必须是良性的、合理的和可持续发展的。政府大力引导、公众及传承人参与和监督、专家指导、企业化运营、旅游者积极参与构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体系。

  科学地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系到国家文化安全、社会和谐发展和民族文化的血脉传承。构建西北丝绸之路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是国家政治、经济和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民族精神,独立自主可持续发展的必然文化诉求。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增强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对于我们认识民族文化的真谛,提升民族文化的品质,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弘扬民族精神乃至中华民族的振兴,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传承中创新,在以人为本的坚守之时,走向可持续发展之路。建立有效的传承机制,提高大众保护意识,积极发挥民众的参与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顺应新的历史潮流,找到自我发展的道路。

  (作者/南宇,西北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杨永春,博士、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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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2011年11月30日14版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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