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开幕词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政策·法律·法规·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律·法规·

文化部:《关于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文化部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1-09-09 | 点击数:10819
 

  (二)建立督促检查和社会监督机制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重点督查。通过督查,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情况进行评估,实施动态管理。

  探索建立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工作进行监督。

  (三)建立表彰奖励机制

  文化部将适时开展国家级代表性项目保护示范项目评选工作,并对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有关人员和代表性传承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建立警告、退出机制

  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因保护不力或保护措施不当,导致项目存续状况恶化或出现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文化部将对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申报地区(单位)和项目保护单位提出警告和限期整改要求,并向社会公布。因整改不力,该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状况仍未得到明显改善的,文化部将取消项目保护单位资格,收回国家级代表性项目标牌,对项目申报地区(单位)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国家级代表性项目因名称不当等原因需纠正的,或因客观环境改变不再呈“活态文化”特性而自然消亡的,经文化部组织专家研究认定并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后,报请国务院批准,予以更正或退出名录,并向社会公告。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政策,加强保护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争取更多的经费支持,为国家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继续浏览:1 | 2 |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1年09月06日16时35分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国家旅游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 ·文化部财政部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相关链接
·坚持尊重原则 加大力度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巴莫曲布嫫代表:坚持尊重原则,加大力度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彭牧]从专家主导到社区参与:美国公共民俗学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形成·[朝戈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讲》:进入非遗堂奥的好用指南
·第二期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插花高级研修班在京拉开帷幕·[郭翠潇]寻找非遗“出圈”“出海”的内生动力
· 中国民俗学会积极参与春节申遗工作· 探索新近列入名录的活态遗产项目
· 权威访谈丨中国年味世界共享——文化和旅游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谈“春节”申遗成功·图文报道丨中国3个遗产项目从急需保护名录转入代表作名录
·与世界共享中国“年”味儿·展示非遗保护“中国经验”
·[杨利慧 丁红美]中国非遗研究20年:成就、焦点、贡献与问题·[黄永林]非遗传承主体和保护主体的责任与协同
·[王晨阳]人民的非遗 人民共享·春节申遗成功
·UNESCO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议开幕·[安德明]创建“文化交会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唐璐璐]遗产叙事的时空旅行:中国非遗申报片的媒介考古学研究·UNESCO ‖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19届常会召开在即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5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