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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魁立:并非所有非遗都要走向市场
  作者:记者 倪自放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09-02 | 点击数:5301
 

 

刘魁立


  相对于传统精英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曾处在相对弱势的地位。但随着“非遗”近些年来逐渐受到关注,其文化地位也越来越高。韩国和中国端午节申遗都取得成功,这种现象应该如何看待?越来越多的“非遗”开始走向市场,在物质利益的诱惑中,它们如何坚守自我的精神家园?针对这些热点问题,本报记者在北京对刘魁立进行了专访。

  传统节日

  ■不会被他人抢走

  齐鲁晚报:中秋节即将到来,现在有一个明显的感觉,就是传统节日的号召力没有以前那么强了。基于此,中国传统节日是不是要通过申报世界级“非遗”的形式加以保护?我们知道,我们的近邻韩国已经将许多传统节日申报为世界级“非遗”。

  刘魁立:清明节、中秋节等7个传统节日都已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但中国的传统节日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没有濒危到像韩国那样,因此也没有必要申请世界“非遗”。

  齐鲁晚报:当韩国江陵端午祭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后,很多人感觉我们的端午好像被别人“注册”了一样。如果我们的传统节日不申遗,是不是会被其他国家抢走?

  刘魁立:这种看法是非常狭隘的。从细节上说,韩国江陵端午祭和中国的端午在本质上有许多区别,韩国的端午申遗和中国端午申遗不是一回事。从文化的意义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点上是告诉人一种办法和生活方式,是可以彼此借鉴和共享的,不是像实物那样谁拿走了就是谁的了。我们的文化被别的民族欣赏、借鉴,我们应该感到高兴、光荣才对,而不应该感觉好像丢失了什么东西,这实际是我们这个民族对推动人类文化发展作出的一个贡献。

  走向市场

  ■莫把正剧变成闹剧

  齐鲁晚报:现在谈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观点,就是看其市场好不好,您如何看待这种现象?

  刘魁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讲究“生产性保护”,是说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该在市场中保护,因为这些东西只有在生产中才能体现其高超的技艺和智慧。

  但并非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要走向市场。不可否认的是,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倾向正愈演愈烈。这些遗产的传承人不必再固守清贫,然而遗产又怎么样了呢?开发一个毁一个。有一些旅游景点一年四季、日复一日地为顾客表演婚礼仪式、送荷包、喝交杯酒,把正剧性质的东西都变成喜剧、闹剧。久而久之,文化就丧失了其原有的意义,就失去了其作为生活方式的意义。

  “非遗”立法

  ■保护我们的生活方式

  齐鲁晚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日前已提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您也是参与者之一,以立法的形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目的何在?

  刘魁立:“非遗”立法有国际的背景,目前世界上已经形成了大国的文化霸权,这不利于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发展,“非遗”立法就是为了保护更为多元的文化。

  从国内背景来说,保护一个国家的文化,就是保护身份认同的标志,提高凝聚力。“非遗”立法是推进文化发展的一个手段,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民族文化在人类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角度讲,我们传统上对于精英文化比较关注,对最普遍的有悠久历史和群众基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够,对这些传统的智慧、技艺、口头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关注不够,这些东西就是我们的生活方式本身,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以往对精英文化人才关注比较多,比如音乐家受到关注,但对民间艺术家关注不够,“非遗”立法,就是以法律的形式对他们加以关注、保护。

  (本报记者 倪自放;本文根据采访记录整理,未经刘魁立审阅)

 

  文章来源:新浪-齐鲁晚报 2010年08月27日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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