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文旅融合背景下乡村振兴与物质民俗研究学术工作坊招生启事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   ·[叶涛]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开幕词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首页民俗与文化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王坤]符号世界的发现与知识产权本体的建构
  作者:王坤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5-01 | 点击数:14225
 


  总之,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创造了一个符号世界,这个符号世界与人类社会相始终;在这个符号世界中存在的知识资源具有相当大的商业价值的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安排来界定、限制相关知识资源的支配权。其中,法律已经通过著作权的设定对具有独创性知识的作品予以保障;通过专利权对符号中所体现出来的具有实用性、创造性、新颖性特征的技术性知识予以界定和保障;通过商业秘密权对符号中包含的具有实用性、价值性、保密性以及秘密性的技术知识和经营知识进行界定和保障;通过商标权对表现商品或服务的品质的、具有显著性的符号化知识进行界定和保障;通过原产地标记权对体现特定品质的、反映商品原产地来源的知识进行界定和保障。这样,知识产权就应时而生。可以这样说,知识产权是符号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符号世界中的知识资源本身成为社会财富时期的必然产物;知识产权就是针对符号世界中的各种知识资源进行确认、保护和限制的权利,是一种符号世界中的财产权。
  
  哲学上符号世界的发现使人们能够更加清楚地看出符号与知识、符号世界与法律之间的辨证关系,从而能够对知识产权本体研究提供一种比较新颖的理论视角。也就是说,在微观层面上,就符号与知识的关系而言,符号的本质是知识,知识的本质是符号,因而,知识产权就是一种符号财产权。从宏观方面看,就法律与符号世界的相互关系而言,知识产权是法律对符号世界中大量存在的各种知识资源进行调整的产物。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符号中蕴涵的各种知识资源是其主要保护对象,法律通过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权等制度等这些知识资源进行不同程度、不同侧面、不同方式的界定、保障和限制。除此以外,作为符号组合的作品在复制、表演、翻译等行为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法律也通过著作权制度对于符号组合给予保护。知识产权既对符号化的知识进行保护,也对作为符号组合的作品本身进行一定的保护。因此,从根本上讲,知识产权就是符号产权,就是对符号世界中的知识资源的有限支配权,是一种符号世界中的财产权。
  
  (1)如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认为,人类理性是法的本体;圣托马斯·阿奎那认为永恒法、神法是终极的本体;社会学法学派狄冀认为社会连带关系是法的本体;而庞德则认为,法的本体是现存社会的利益关系;萨维尼为首的德国历史法学派认为法的本体是民族精神;黑格尔认为,法的本体是一种能动的、客观的理性精神——自由意志。
  (2)分别参见郑成思:《知识产权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张俊浩:《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57-459页;李琛:《论知识产权法的体系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前言;郑成思主编:《知识产权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吴汉东、闵锋:《知识产权法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34页;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7、24页。
  (3)此处的知识产品是指具体的产品,如著作物、专利产品以及有商标的商品等,这些知识产品是物权的客体,并不是知识本身,也不是知识的载体,知识的载体是符号,知识产品是符号的载体。
  
  参考文献:
  [1] 李俊文.本体论:哲学永恒的理论诉求[J].哈尔滨: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5).
  [2] 邵建东.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3.
  [3] 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新世纪初的若干研究重点[M].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9.
  [4] 吴汉东.财产权客体制度论-以无形财产权客体为主要研究对象[J].法商研究,2000(4).
  [5] 刘进田.哲学与法学意义的符号互释[J].法律科学,2004(3).
  [6] 张法.20世纪的哲学难题:符号世界的发现及其后果[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4).
  [7] 卡西尔.人论[M].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37.
  [8] 李恩来.人-符号-文化——卡西尔符号哲学的内在逻辑[J].现代哲学,2001.
  [9] 肖锋.从哲学看符号[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
  [10] 陈宗明、黄华新主编.符号学导论[M].开封:河南人民出版社,2004:12.
  [11] 朱智贤.心理学文选[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 359-362.
  [12] [瑞士]费尔德南·德·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高名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57.
  [13] 孟庆艳.文化符号与人的创造本性——早期符号理论比较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博士学位论文:112.
  [14] 金海军.知识产权私权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1.
  [15] 汪家堂.记号、符号及其效力——从哲学与符号学的观点看[J].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3).
  [16] 高德步.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19.
  [17] 冯晓青.论知识产权的若干限制[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4(1).
  [18] 贾斯丁·休斯.知识产权哲学[A].杨才然、张萍,译,刘春田主编.中国知识产权评论(第二卷)[M]. 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11.
  [19] 李琛.商标权救济与符号圈地[J].河南社会科学,2006(1).


(原载《江淮论坛》2008年第5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语文新课程资源网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田力普]尊重知识产权 鼓励创新创造
下一条: ·挖掘稀见文化遗产 开拓地方法制研究
   相关链接
·[王均霞]学科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视野中的本土女性民俗学研究·[程梦稷]画框与化外:明清日用类书的诸夷图像与视觉政治
·[赵李娜]从“知识留白”到“独立门类”:中国当代家居整理实践的知识生产与出版嬗变(1978-2024)·[赵晨之]万物有灵论引入中国的知识考古与泛化
·[张一帆]虚拟空间中的民俗:新媒体语境下民俗传播特征与知识再生产·[张兴宇 李有明]传统节日的新媒体传播与地方性知识再生产
·[孙正国]故事诗学的自主知识生产与理论创新·[苏永前]话语、意识形态与知识生产
·[宋赫]成为曲种:20世纪50年代曲种概念的生成与建构·[邵卉芳]民俗学的担当:学科教师如何参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任宽]中国虎故事的历史演变及其自主知识生产·[彭牧]现代性的他者、文化身份与美国民俗学的知识生产
·[刘雪瑽]制造“神话”:近代中国的文化翻译与知识重构·[刘超]空间、物与地方知识:民族传统村落文化产业发展的在地性制约机制及其破解策略
·[梁家胜]数字时代民间文学的开源特质与新生机制·[李文文]算法时代的“数字灵媒”:短视频平台上占卜民俗的知识再生产与本土化重构
·[乐晶 万星]“地方性知识”视角下传统技艺类非遗的“跨地方”衍生实践·[纪秋悦]民国初期上海宝卷的书籍生产与知识阶层转型:以《针心宝卷》的书籍史为例
·[洪鑫珂]论网络民间文学的创作者·[何卫东]全球化与本土化视域下京族体育文化的民俗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5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