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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
——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分析
  作者:郭于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9-23 | 点击数:42989
 
通过走访几种不同赡养类型的老人家庭,我们留下这样的印象:自己单过的老人一般都住在比较破旧的老房中,这些房子的历史少则三、四十年,多则七、八十年甚至上百年,有的已经裂缝或部分坍塌;这些老人总是说“还能活几年、住几年啊”?因而也就不愿意修补收拾了。与此对照的是他们的儿子们居住的房屋都较新较好,多是近年新建造的。与儿子共同生活或者在儿子家“轮拨儿”的老人,其居住条件一般视儿子家生活水准而定,只有少数老人(如维湘、张才)仍然按照老习惯被安置在“上房”(正房东屋)居住(我们不难注意到这两位老人所具有的特殊性,即掌有某种政治的或文化的资本以及经济方面的能力),但多数老人都不是住在上房,而是住在西屋或者厢房内;上房则由户主即小夫妻居住。
玉泉老人与其子的纠纷和XY村老人们的生活状况可以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生活世界中的现实与通常印象中孝亲敬老的传统正在发生某种背离。在XY村所属的BG镇范围内有关赡养方面的纠纷事件也时有听闻,而近年来传媒所披露的作为批评对象的不孝不养行为也日渐其多,这些都不难使我们意识到传统的代际关系已经并正在发生着某种变化,比如前面提及的当前老人们的居住方式,据一些老人和村干部的介绍,许多年迈之人另户单过的情形是近一、二十年多起来的,这不由让人想起“举孝廉,父别居”这一流传于汉代的砭刺不孝子孙的民谣,可知在传统意识中,让年迈的父母另户别居无疑是一种不孝之行。总而言之,原有的一套相当制度化的运作于民间社会的规范与逻辑正在发生改变,为了更好地认识理解这一变化的内容和特点,我们不妨对传统的代际关系进行简要的回顾与概括。
 
二、传统社会代际之间的交换关系与公平逻辑
 
在传统中国,亲子关系是家庭的轴心(father-son axis),由此衍生和推展的宗族、亲缘群体构成社会基本的人际关系结构。如前所述的“回报”或“反馈”模式显然是代际之间基于交换的公平原则。具体而言就是每一个体都十分明确作为子女要孝亲敬老,因为这是对抚养培育自己的父母的回报。“乌鸦反哺”、“羔羊跪乳”等劝喻世人行孝报恩的典故从古流传至今,不孝不报则是禽兽不如的行为。如果说代际之间存在着某种公平的理念,那么这一理念的基础就在于代际交换的完成和维系。代际交换不仅限于经济和物质性的方面,而是有着远比利益的实现和人际间的互惠更为丰富的内容,而且遵循付出与报偿相衡的公平逻辑。
1.代际交换的内容与形式:
经济和物质性的交换。亲子之间最基本的交换形式就是抚养与赡养的交换:子女弱小时父母有责任和义务养育其长大成人,并为之娶妻成家,传以家业财产;而在父母年迈力衰时,儿子则有义务供奉照料之,为其养老送终;代际间的这种义务和依赖是相互的。古代宗法伦理关系中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是“报”,而“报”的首要含义是还报父母养育之恩,孝亲的意识即由此而来。孔子说:“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论语.阳货》) “三年之丧”相对于“三年之抱”,认为孝子应守孝三年以报答父母抱抚三年之恩德,表明亲子之间基本的交换关系。直到今日,农民在表述父与子之间的关系时仍然沿用着这个十分质朴的道理:“他养你一小,你养他一老”,类似的还有“他疼你一小,你疼他一老”。可以说,抚养与赡养的义务和还报在传统社会中是天经地义的为人之本。
仪式性的交换。代际之间的交换关系还表现在仪式活动上,最突出的就是人生礼仪中的婚礼与丧礼的对应。婚礼和丧礼即老百姓俗称的红、白喜事(从名称上亦可见其对应性)是人的生命过程中的重大事件,需尽其所能办得隆重、体面。在农村,红事、白事经常成为人们衡量评价生命质量的表征,正如俗话常说的:“有个好上人(指父母),儿子得个好喜事;有个好儿子,上人得个好丧事”。小辈人可能因婚事简陋、不够排场风光而对父母有所埋怨;而丧事若办得寒酸,旁人就会议论说,这个老人划不来,苦了一辈子,没个好结果(郭于华,1992:p.75)。
情感性的交换。父慈子孝一直是良好家庭关系的理想,这一理想也可以推广到宗族乃至社会而达成一种普遍的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亲情敬爱也出于自然天性和长久共同生活的基础,因而代际交换并非仅有通过互惠而取得利益上的满足这种表层和硬性的交换,更有充满人情味的美好情感的交流。慈爱与孝敬是亲子间互相给予和获得的重要内容。
文化资本的交换。个体的成长与成就与其出身门第,家、族声望有密切关系。一个人如果出生在祖宗先人已经取得功业、荣誉或财富的家庭,或者家人、族人为其功成名就做出过贡献,那么他在享受这些成功和荣誉的同时便也承担着回报这一切的责任。出身于名门望族、大户人家的子弟,从小就会被灌输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的思想。成人后或读书做官,或习武从戎,之后衣锦还乡,封妻荫子,让家族的荣耀声望传续不绝。所以以功业成绩光耀门楣是对门第声望最好的回报。
象征性的交换。代际之间的交换甚至可持续到交换的一方死后,这就是先人的福佑与后代香火的交换。在父母亡故后,后代不仅有义务为其举办隆重的葬礼,挑选一块好风水的墓地,而且在其生辰忌日和一年当中特定的节日(清明、中元、冬至、年关)都须为之上香烧纸,供奉祭奠,意为提供先人在阴间鬼域的各种用度;这些是对祖先福佑后代的回报,因为人们相信死去的祖先仍有力量福祸于子孙。为了使供奉祖先的香火得以延续,个体最重大的责任之一就是生养子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是就此意义而言,而骂别人“断子绝孙”也就成为最恶毒的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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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 郭于华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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