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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于华]代际关系中的公平逻辑及其变迁
——对河北农村养老事件的分析
  作者:郭于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9-23 | 点击数:43127
 
此处我们可再引述一例赡养纠纷中老人与后代各自讲述的道理:在与XY村相邻的RH村的一起纠纷中,父母与儿子儿媳妇因房产发生争执反目,导致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这位父亲曾当过志愿军,回乡之后在村中盖了几间房子。其子也对新房有所投资,出了部分柁木、檩架的钱。后其子赴东北工作。数年后从东北返回家乡,因无房无地需要和父母同住一所庭院,但婆媳之间非常不和,时常打架。于是老人就不让儿子、媳妇再住下去了。婆婆说“这个房子是你爸爸盖的,没有你的份儿”;儿子儿媳妇说“这房子是我爸爸盖的,但柁和檩架是我添的,你要不叫我住,我就得把房子扒下来,你要叫我住呢,咱们二一添作五,四间房一家两间”。两位老人不同意,父亲的道理是:“我生养了你一场,你给我添这点儿东西是应该的”。儿子则认为:“我也应该也不应该,你生了我养了我,我给你添这些东西是应该的;可是你也做得太绝了,我房无一间地无一垅你不叫我住,我不养你也应该”。双方都坚持各自的道理,所以矛盾越来越深。在老父病危的时候,一天昏死几次,儿子、媳妇连看看都不去,医药费也不与承担。村里调解、亲戚朋友劝说都无效。最后老太太无奈告到镇司法所,经司法所对其子、媳劝说、教育、批评仍无解决。于是由司法所代书诉状上告到镇法庭,经法庭开庭审理判决,由儿子承担老人的全部医疗费、丧葬费(不久其父病故)和对其母的赡养义务,此纠纷才宣告解决(访谈记录sy-14)。
从上述各方讲述的道理来看,付出与回报的对等仍然是一个基本的公平理念;然而“给”与“还”的实际内容,即可交换资源却有了分歧。从传统的代际交换关系可知,亲子之间的交换是一个包含内容广泛的体系和持续时间长久的过程,它至少包括物质的、情感的、仪式的、声望的、象征的等多方面内容。而现在养老纠纷中人们所陈述的理由,经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冲突双方所强调和倚重的交换内容各不相同。父母一方注重物质交换的生命方面或可称为先赋性方面,主要强调生育之恩、抚养之惠,即我给了你生命,抚养你长大,就是给了你一切,你回报这一生养之恩是天经地义的;子、媳一方则更为注重物质交换的财物方面或称为获致性方面,具体而言就是你给了我什么(房产、钱、物、劳力)和对我好不好(“凉的换凉的,热的换热的”,“半斤对八两”)。老人将后代应该做出的回报视为长久的、终其一生的的;小辈人则更看重现时现报,似乎不大关心已经成为过去的你生了我、养了我,或者不如说在他们心目中生养后代是父母天经地义的责任,不必求回报。老人道理的潜在逻辑是哺育与反哺传统的不可变更,而且要求后代无条件地予以回报,而其它的交换内容(有关老人所持交换资源的变化后文论述)则处于较次要位置;而后辈人的逻辑更看重交换的全部内容或者说除了生养以外的交换资源,他们愿意做出的回报是有条件的。由此可知,双方虽然都讲述着共同的交换的原则,但其潜台词却各不相同,对可交换资源的权重和排序也不一样。这大概是虽然仍以交换公平来说理但是原有规则却不再被遵守的原因所在,由此也可以理解大多后辈人还是能够赡养老父老母,但却远谈不上善待和孝敬的缘由。
当养老的家庭纠纷出现而当事人各方又无法通过讲理自行和解并找到解决的办法时,就要求助于一定的正式或非正式机构进行调解或断决。在XY村所属BG镇的多数村庄中都设置了“调解委员会”这一民间组织,其成员(有时只一人)通常由村干部或前村干部担任。也有的村现在并无这一设置,只有以私人名义从事民间纠纷调解的人员,如XY村。无论是调解委员会成员还是私人调解人一般都是村中有一定声望的人,即被认为“懂得道理”并且会“讲道理”、熟悉乡里各种事物和人际关系、办事公正不偏而且愿意为公众办事的“热心人”(访谈记录sy-1-b,sy-10,sy-13-a)。
经过村一级的调解如果无效,当事人(通常是不被赡养的老人)就可能到镇司法所申诉。镇司法所有权将当事人双方传唤来或前往其家中调查情况、说理劝服以至批评教育,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则帮他们签订“赡养协议”[3],至此纠纷便告解决。但这类协议并无法律效力,可以不被执行。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双方难以达成协议,这时就由司法所人员代写诉状(许多老人尤其是老年妇女都不识字,也不了解诉状的书写格式),上诉法庭。这样一场官司即告开始。经过法庭开庭审理后的判决或下发的赡养协议书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被执行或者被强制执行(访谈记录sy-13-a,sy-14,sy-15-a,b)。
调解人,无论村一级还是镇一级的,在处理赡养纠纷时也多是用付出回报这一套交换逻辑说理。例如,前任镇司法所所长德才对自己经常讲述的一套道理颇为得意,经常引用:“咱们要说句老百姓话,你爹妈你都不养,你哪来的?你养谁啊?你娶妻生子你为什么呀?父母所生所养,由怀孕期间一直到生你,最大的也就是八斤的孩子,甭(不用)说怀你这九个月,唰拉一落生,你需不需要吃奶?如果你现在不赡养你母亲,那么你母亲(当时)一天不喂奶可以饿死你,是这么个道理吧?小孩吃奶啊一会儿一吃,那么到你不吃奶了,你是不是还得有你母亲背着抱着领着啊?头上顶着怕歪了,口里衔着怕化了,要星星不敢给月亮啊,病了还得打针服药,左边尿了右边倒,右边尿了还得胸前托着(这段说词是民间广为流传的《劝孝词》中常有的一部分)[4],是不是这样啊?那么反过来讲,几十年之后,你娶妻生子了,你养孩子为什么?你养孩子你是不是为了防备你老啊?相反的,把你那孩子先抛在一边儿,咱们先说你本人,你母亲养你为什么?我讲这个可以讲哭了他,我叫他痛哭流泪,人都是高级动物,有这个感情。使他当时认识到,哎呀,不养这个爹妈,不从法律,就从这良心上都过不去,父母就白养了一场啊,对不对啊。使他认识到呢,父母养我这场是个不容易的事儿,这番话不要单独地光给男方讲,而是越听他那边(指媳妇)越觉着,因为她也是爹生娘养的。甭说是生父生母,你就是个义父义母,人家还抱了你呢,是不是,和栽小树似的,人栽上了还得修理你呢,还得培土,还得浇水,不然的话,你也成不了人。……老人生了你了,养了你了,这是他的义务;反过来说,你赡养老人,这是你的权力,你权力义务不相等,它就成不了个等号。”(访谈记录sy-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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