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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鞠熙]19世纪北京国子监街火神庙商会研究
  作者:鞠熙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09-07 | 点击数:7291
 

  二、火神庙商会

  上述所有资料都表明,火神庙为火神庙商会公产,历来由“各商公推管理”。但这一商会并未在北京市总商会中注册,自1912年至1938年的历次北京市商会登记档案中,均未发现有会址设在国子监街(民国时期名为成贤街)的商会。据此可以推测,这一商会完全是民间性的,甚至是半地下性质的。从寺庙住持和管理人声称火神庙为商会所修这一点来看,民国时期的火神庙商会和清嘉庆年间创修火神庙的众铺户之间存在继承关系。以下,本文将依靠档案与口述资料,尝试还原这一民间组织的情况。

  (一)火神庙商会的成员范围

  在清嘉庆七年的《火神庙碑》(图4)中,记载了32名捐资修庙的“引善弟子”,其中12名是以商号名义捐资的,包括1家杠房和1家酒店。天源杠房被放在最显要的位置,并用比其他捐资人更大更粗的字体标出,说明了这家商号在捐赠者中的地位。清道光七年的《重修火神庙碑》中,以天源杠房为首的“邻近居士”再次重修火神庙。除了天源杠房之外,八名引善人中还有石庆寿、庆丰酒店的名字也曾经出现在嘉庆七年的火神庙碑上,这表明,火神庙的捐资者——“邻近居士”是一个相对固定的群体,他们在火神庙中共同祭祀,表现出了较高的认同度。除了八名引善人之外,捐资助善人还包括安定门附近的铺户,“引善人”和“助善人”的区别,反映出当时捐资人中,已经有“内部”和“外部”的认同区别。与此同时,火神庙商会也还有较强的生命力,正如档案中所表明的,直到1940年代,这一商会还推举会头,管理火神庙,它是火神庙实际意义上的主人。道光十七年的火神庙碑(图5)中,提到“祥今募化各方,殚心竭力”,“永来祥张敬办”,这说明,出面募资的并不是庙中的住持道衲,而是当时一个字号为“永来祥”的商铺,这个“永来祥”可能就是道光十七年商人会首。虽然无法得知这一商人组织和火神庙的修建孰先孰后,但从碑文来看,他们每隔数年就会重修火神庙,每次重修火神庙的目的都是为了商铺聚会的方便。到了民国时期,他们自称“火神庙商会”,公推会首(或会头)管理火神庙,每年春秋两次在庙中聚会以增进感情,火神庙虽然仍然有管理人,但呈报庙产、更换管理人仍然需要商会会首逐条核实。可以说,火神庙是这一商人组织的标志,也是他们的圣地。

 

图5 清道光十七年(1837)《火神庙碑》拓片

  以火神庙为祭祀圣地,是火神庙商会在民俗空间上最重要的特征。除此之外,火神庙商会的成员还具有“核心层——雇佣层——边缘层”的组织结构特征。

  清道光十七年(1837)年火神庙捐赠者中的核心层是引善人8名,从碑文中来看,他们都是火神庙周围的临近居士,早就想要修庙,但是“独木难支”。解决经费问题的办法不是增加引善人(核心成员),而是由会员出面募化众方。在这8名引善人中,这个自称为“祥”的字号(或者是个人)承担了主要的募捐任务,并且将自己的名字用小得多的字体写在末尾,根据碑文阅读经验,这种情况往往更加证明了“祥”的特殊地位。这表明,经过30余年的发展,至少在道光年间,这一商人群体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组织内部分工、结构和认同度,实际上已经具有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组织”的品格。

  捐赠者结构的雇佣层是焚修道士。清嘉庆七年,也就是火神庙初创之时,焚修道士共有三名,为“住持道衲彭教诚、徒孟永清、孙林元义、曾孙林明辉”。清道光十七年时,彭教诚可能已经去世,接替住持职位的是他的徒弟孟永清,寺中另外还有孟永清的徒孙林明辉。30余年寺庙道众基本未变,保持了创庙时道统的一脉相承。从以往经验来看,北京内城的寺庙买卖、转手是相当普遍的,火神庙的道士变动很少,可能与道士只相当于“看庙人”,不是寺庙实际意义上的主人有关。

  捐赠者结构的边缘层是助善人,也就是募化活动中的一般捐赠者,他们的范围仅限于东城区的北部。这说明,当时商人们的实际活动范围并不大。另一方面,按照碑文中的叙述将助善人的范围标注在地图上之后,清楚地发现,这些助善人实际上都集中在东直门内大街、安定门内大街和雍和宫大街,以及东直门内南北小街两侧。这几条大街在清代中期以后都是繁华的商业街,这证明助善人也可能也以商铺为主,可以说,火神庙的修建与维持,基本得益于商人的捐助,或者说,得益于清中期以后北京内城商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达。根据碑文中提到的捐资人居住地点,我们可以基本绘出火神庙的募资范围示意图(图6)。

图6 1837年火神庙捐资范围示意图

  (二)火神庙商会的组织性质

  虽然火神庙商会缺乏记载,火神庙周围居住的老住户对它的回忆也不多,但结合不多的碑文资料和田野访谈资料,本文认为,火神庙商会应该是基于婚丧行业中,基于市场分工与合作形成的街区性组织。

  正如前所说,道光十七年的火神庙碑中记录了邻近的8位主要捐资人,涉及行业包括轿铺、当铺、纸马铺、酒店、杠房和棚铺。至今,火神庙西邻仍然住着一户当年“天源棚户”的后人。正是通过对他们的调查,本文得以了解火神庙商会的组织性质。

  天源棚户原位于国子监街80号,即火神庙西邻。据天源棚铺后人赵某回忆,她祖父出生于1847年,至少在1870年便接手天源号,而在她印象中,父亲在世时频繁出入火神庙,是火神庙商会的重要成员,因此火神庙内也供奉着棚匠行的祖师鲁班。关于《火神庙碑》中的“引善人”以及火神庙商会,赵某说:“这都是婚丧口上的,比如说,有丧事不得搭棚吧,他得要棺材吧,得抬杠吧,就这么来往”。换句话说,火神庙商会的核心成员,是由于婚丧行业中商业往来而形成的街区组织。甚至容易被我们所忽略的酒店,实际也与这一行业有着直接联系。用另一位传统婚丧业从业者关某的话来说就是:“你这办事儿没厨子哪儿成啊,对不对”。据赵某回忆,棚铺与杠房、轿铺等来往甚密,以前他们在火神庙中聚会议事,当火神庙成为大杂院后,各铺铺掌就都在分司厅内的西大院茶馆议事。这说明,婚丧行业的商铺之间,出于市场合作的需要,发展出自己的公共空间,这一空间,以前是作为圣地存在的火神庙,1940年代以后变成茶馆。

  19世纪重修火神庙的八家商铺,其确切地址我们如今已经很难知晓。但通过查阅民国时期户口档案和工商档案能发现,从安定门内到东直门内大街这一段距离内,在1940年代左右共有约250家商铺,其中与婚丧业有关的商铺不过10家,与清道光十七年记载的8家相差不远。结合赵某的回忆情况,我们能绘制出1940年代火神庙商会核心成员的分布范围(图7)。

图7火神庙商会成员分布示意图

  事实上,火神庙商会这样的婚丧行业合作组织并不是特例,在19世纪至20世纪50年代以前的北京城中,存在数个类似的民间组织。西四白塔寺附近的鸿顺堂棚彩就是一例。鸿顺堂棚彩专应佛事(即丧事),用其后人关某的话说,“按现在说法就是一条龙似的,咱们是全都能给办了”,但实际上鸿顺堂经营的主要是彩局和响器,根本无法包揽婚丧仪式的全部,它经营的窍门就在于和其他行业之间的密切关系。在鸿顺堂最兴旺的那几年,和他们长期来往的关系户包括:太平仓刘家棚铺、葡萄园德成号家伙座儿铺、锦什坊街瑞隆斋冥衣铺、厨子杨老头、阜成门内大街庆升号棺材铺带杠房、缸瓦市日升号杠房、丰盛胡同东口永吉号杠房(图8)。

图8 白塔寺地区婚丧业商会成员分布示意图

  结合火神庙商会与白塔寺地区婚丧业商会的情况可以看出,传统北京城市中,婚丧行业非常发达,社会分工高度发展,同行内竞争激烈。因此,围绕婚丧业市场,同一街区范围内的不同行业之间相互合作,形成商人组织,使行业合作与市场竞争趋于良性。不同组织之间以地域为单位相对切分市场,在本街区范围内,不仅商会的核心成员之间关系紧密,街区内其他市民也对他们有很高的认同度,从而形成典型的“熟人经济”。这不仅表现为街区居民在消费意愿上主要认同本街区商铺,也表现为街区内的经济互助。

  火神庙商会内的经济互助,至少在1900年代左右已经产生,并一直维持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最终完成之前。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经济互助所形成的街区关系,是《火神庙碑》中助善人群体得以存在的基础。

  据赵某说,自从她记事起,天源号从附近粮店、油店、肉店等商铺购物,就从来不用现金,而是采取记账的方式。记账的折子一式两份,一份保存在天源号内,另一份保存在店家手中,“肉铺有肉的,菜铺有菜的,粮食有粮食的。”账目以当日价格为准,每年结算一次,结算时间不定,一般是在夏季(棚铺旺季)过后。根据赵某的回忆,当时与天源号棚铺保持这种赊账关系的商铺有粮店、肉店、布店和油盐店(图9)。

图9 国子监街天源号棚铺记账商铺分布示意图

  天源号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如下三种特征。

  首先,商家之间的这种记账关系,不是1940年代突然兴起的产物,据赵某说,至少从她爷爷开始,就用折子记账了。同时,这种关系主要是针对杠房、棚铺等丧葬行业的,因为它们都无法做到全年盈利。杠房是典型的“十年不开张,开张吃十年”的行业,而棚铺除了应红白喜事之外,夏季凉棚是主要的收入来源,有强烈的季节性,用赵某的话来说就是“比如说冬季我们活儿少,米面一样得吃啊,得生活啊,到时候活儿忙的时候再还上,都有折子。”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火神庙商会中的丧葬行业商铺,往往与这些日常消费类商铺形成合作关系,“账本”或说“折子”,就是这两种不同行业之间形成联盟的象征性标志物。

  其次,天源号与记账商铺之间,存在相互选择的过程。用赵某的话来说就是:“它也看你,按现在的说法,看你有没有偿还能力,没有偿还能力人家不给记账。”比如说,火神庙内的东天成棚铺、安定门内大街的耿家福盛永棚铺就没有商铺记账,原因是资本不如天源号雄厚。而在商铺选择天源号的同时,天源号也在选择商铺,选择条件首先是历史形成的认同关系,例如天源号附近有两家粮店,天源号偏偏选择距离自己较远的一家,原因是这家开张早,“一直在那儿买,不能来回换。”其次,天源号选择的条件还有阶层因素,国子监街内有家非常大的布铺,但天源号并不和它来往,相反,和天源号来往的商铺都是中等规模,“鸿三元是两间门脸儿,卖猪肉的也是两间门脸儿。卖菜的自个儿是一个大的菜摊。”这种相互选择造成的结果正是形成中产阶层联盟,一方面降低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其实也是对大商业资本的一种抵抗。

  最后,由记账形成的街区经济合作关系,保证了商铺有较强的抗变能力。一方面是消费者可以相对宽松地安排流动资金,另一方面是供应商有稳定的市场和收入来源。正如赵某所回忆的,甚至日本时期(指1937年日本侵略北平以后)粮食困难,粮店、菜摊等还是尽量保证对天源号的供应,“吃喝不愁,日本时期那时候供合面,我们没吃着。我们自己也有粮。我们那时候生活也算很不错,反正比一般的人稍微强点儿。到什么季节准吃什么。”而同时,天源号也对这些商铺格外照顾,粮店、肉铺一到夏天都搭凉棚,天源号一定以最低价给他们搭。这种街区经济合作关系一直维持到了1950年代,国家对粮食、油盐、肉类实行统供统销,大量商铺铺长放弃私营进入工厂,居民们离开家住进单位宿舍之后才宣告瓦解。

  最后还要说明的是,通过田野调查了解到,以火神庙商会为代表的商人组织,其内部不是单一、平面化的,而是往往以某一个相对大资本额的商铺为首,聚集起众多底层商人,大资本额商铺在组织中充当社会资源分配者的角色,同时也要承担起维护商业秩序、抗衡外界压力与对外竞争的功能。例如鸿顺堂关家,每到逢年过节,关家常去日升、庆升等大杠房拜年,因为它们能拉到生意,相反,其他行业的商铺往往是来藏经殿拜年。这是因为,权力主要来自于市场,谁能占有市场,谁就在行业联盟中拥有权力。日升、庆升等大杠房,历史悠久,曾应过光绪、慈禧、袁世凯等大丧,并与社会上层人物来往密切,民国时期北京几次大的出殡事件,都由它们应下,再由他们分给其他相关行业的关系户。也因此,关家才得以参与吴佩孚等大人物的丧礼。而另一方面,大杠房也必须得保持与鸿顺堂等商铺的亲密关系,时刻注意以“回礼”的方式维持民俗关系中的平等,因为如果没有大量中下层商铺的鼎力支持,这些上层商铺根本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也无法在激烈的竞争中维持名声。这样,在不断的相互确认民俗关系的活动中形成的阶层关系,与其说是阶级关系,不如说是资源的集中分配,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上层商铺,具有某种“市场代表”的性质,它所代表的不仅是自己,而是处于链条上的各层商铺,它们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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