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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俊红]身体叙事视野中的“丁戊奇荒”
——以山西省阳城县为考察中心
  作者:郭俊红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6-15 | 点击数:9334
 

  (二)长/幼

  美国传教士明恩溥指出,没有哪个民族比中国人更重视或更成功地维持自身的繁衍。但面对灾荒,年幼的后代往往成为被舍弃的对象。中国人关于女儿在祭祀祖先中无用的种种说法,使得大量女婴或者幼女被出卖或者杀死也就不足为怪了。随着灾荒程度的加重,年幼的男孩也成为大人果腹的食物,甚至出现父母杀食自己子女身体的事情,“人相食矣,甚有母食其子者”;有些父母不忍杀食自己的孩子,就与别的家庭相互交换,杀食别人家的孩子。人丁兴旺、子多福多的观念浸透于每个中国人的头脑中,家大业大成为普通民众的生活追求,并且由于根深蒂固的祖先崇拜信仰,四世同堂被认为是传统中国家庭最幸福的生存模式,“上有老、下有小”是为中年人自豪感最深厚的基础。但面对灾荒,这些最幸福、最自豪的因素都成为个体身体自保的限制与拖累。年龄、健康等身体的生物性残缺都成为限制性条件,为了自保,减少家中人口就成为首选,而孩子由于先天弱势,成为首选的被击杀对象,“弃小儿”“毙童子”“小儿难养者,悉抛於安沟井泉”,“婴儿弃於厕坑”,碑刻中相关记载比比皆是。老年人也因为丧失了劳动力,成为被舍弃的对象,“老弱稚子□毙□□”,“负老持幼就食他乡。或有痛亲老而难行,弃之城郭;亦有恨稚子之带累,□诸道路”。年龄、性别、健康处于弱势的群体首先死于非命,“父子不相顾,兄弟各分张”的记载亦比比皆是。

  (三)生人/熟人

  据阳城相关资料整理记载,至新中国成立之前阳城共发生旱灾52次,出现人相食的情况有6次,而尤以光绪年间的灾荒为最。“人相食”不仅指将陌生人当做食物,连周遭的亲戚朋友、甚至家人都成为充饥的食物。传统中国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施坚雅在其著作中曾指出,农民的社会交往区域边界不是他所居住的村庄,而是他周期性赴会的农村集市,基层市场所覆盖的区域,就是他们的生活空间和文化空间。“身穿长袍的地主可能只对他喜欢的几个人点头招呼,但他认识在赶集的路上遇见的所有人,并且在他脑子里,似乎装有每个人的完整档案。”乡村中的男子因为要参与临近集市的经济活动,因此与周围的人有机会熟识并缔结各种关系。面对灾荒,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个体之间不再是熟悉的亲戚朋友,朋友间的脉脉温情荡然无存,而变成了他者眼中可以充饥的食物,熟人社会陌生化。“道路之间,知交遇知交过而不答;若遇不相识者皆战,而弱者遭毒手。”单个人为了自保,不敢单独出门活动,“东庄西庄一人谁敢冒往,朝时夕时单身畴敢出门,人啮人肉”,“只身不敢行路,单人不敢投宿”。面对外来的陌生人,饥民痛下杀手,即使是熟人也毫无情感可言,磨刀霍霍向之,以致亲戚朋友之间都为了保命躲藏不见,“偶至亲友之家,皆躲藏不见”。灾荒面前,人类这种毫无感情的非理性行为与动物无异,和谐的人际关系更是荡然无存,人伦、道德、礼仪等道德规范在满足人身体基本欲望面前变得毫无价值,“始则剥食尸骸,终竟杀食活人,甚至父子相杀,兄弟相杀,夫妻相杀,其食人者以偷活者处处皆有”。

  (四)富/穷

  传统华北乡村中,富户屈指可数,穷者比比皆是。富户与穷者在人数、财富等方面悬殊较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拥有财富的村中富户一般也是村落的头面人物,他们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对村庄几乎所有重大事务负责,掌握着村庄内的几乎所有资源与权力。但是,传统社会中,富户与穷者的关系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剑拔弩张,对抗而立,而是相对和谐地共同生活在一个地域空间范围内。灾荒发生时,由于富户拥有比穷人更多的粮食和金钱,所以他们遭受饥饿的威胁要比穷人迟缓得多。穷人无粮下锅的时候,会先到村中富裕家庭借粮,但随着灾荒的加重,穷民向富民借粮的态度也发生了变化,“穷民向殷实者祈救燃眉,始则登门强借,继而至室抢夺”。延至光绪四年,灾荒加剧,穷人更加无路可走,富户虽拥有更多的财物,但在灾荒中愿意舍财粮救助他人者并不多,因此他们更容易引起民众的不满与嫉恨。灾民无奈之下“各生奸计”,非偷盗即截路,非掘塚即食人;富户为了保障自家财物,与官府强强联手,招募壮丁,看家护院,共同打击灾荒中的暴乱者。这些暴乱者皆由灾荒中的难民而来,虽遭遇官府镇压,死饥甚于死法,虽钉至城门亦不畏惧。由财富不匀而引发的民众对抗与暴乱,进一步破坏了社会乡村秩序,激化了社会矛盾。

  (五)官/民

  阳城县在遭遇旱灾之初,胡县令积极赈灾,将义仓中的粮食悉数分发给灾民,粮食不够时还向相邻的高平县借粮赈灾,民众对此感激涕零。无奈胡某高升它县,卢晓策在动荡的灾荒中就任阳城县令。起初,卢某也积极率领民众抗灾赈灾,无奈民多粮少,致使饿死之民尸骨累累。对于朝廷的赈灾,时人认为是地方官员救济不力,并且官绅勾结,克扣救灾物资,故碑文中多次出现“讵意县尊宠信绅士设立公局,任意编削”,“皇恩加惠,望救民生,在公吞赈,坐视民死”,“朝廷深仁厚泽,无非欲救人以不死;□□在城恶绅与领赈奸民,屡次克扣”的记载。于是,在“领赈者困毙城关,尸骸谁收?待赈者饿死门内,皮肉不留”的时候,即使面对官方请兵练勇、杀人街市或钉死城门的恐吓,民众也毫不畏惧,铤而走险成为匪徒。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身体是意识的物质基础,身体的饥寒交迫是历史的基础性动力,身体是改造的动力。

  由于灾民对官方赈灾举措的不满,因此出现了“由民变匪”的情况。“更有驱民死者,自白云口以至前后要道,截路强夺,不时伤人。大社聚匪,东由沁岸,而抢至秋泉,土岭等村。训章聚匪西从莽山,而抢至桑林出水等村。吾社各村各庄,连日掳掠,各家各户,屡次搜寻”,“土匪群积,抢掠沿村,或窬墙垣而窃马牛,或创坟墓而盗物什,种种弊害,更仆难数”。

  由于灾荒,很多善良的民众铤而走险,由民成匪,社会身份被迫发生了变化,成为被官府镇压的刁民。“刁民”数量的扩大加剧了社会的混乱程度,激化了官方与民众的对立。为了镇压饥民的反抗,官府与豪绅联合发展武力,“团乡勇以练壮丁,抢夺者杀于街市,食人者钉于城门。如此镇法,而民之饥饿难忍者仍不畏,而尚敢为非也”。这些成匪的民众个体和家庭也因为社会身份的转变,成为被整个社会唾弃的对象,无形之中也恶化了他们与普通民众的关系,造成整个社会关系的瓦解与崩溃。“无耻者成群为暴,盗贼蜂起,非抢夺于家,即劫截于路;或掘墓窃物,或伤命图财,盗窃鸡犬,豕、豚、骡、马、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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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程浩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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