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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力波]从《庐江民》看唐代志怪中的祆教仪式
  作者:海力波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12-31 | 点击数:9377
 

       摘要:《庐江民》是唐代《宣室志》中一则志怪小说。通过历史语境与文本分析,可确定《庐江民》描述的是唐代江淮地区胡人举行祆教仪式“泼寒胡戏”的场景,所记录的仪式细节为祆教研究提供了难得的民俗志资料。《庐江民》也为研究志怪小说、民间文学、宗教仪式历史上复杂的互动关系提供了典型的个案。

       关键词:《庐江民》;祆教仪式; “泼寒胡戏” ;民间流言;志怪小说


       晚唐张读所撰志怪集《宣室志》中《庐江民》一则,其情节幽隐晦涩,令人费解,也因此引发作者释读兴趣,尝试从该志怪的历史语境出发,阐幽溯隐,发掘文本的意义所在。同时也以该志怪为线索,探寻文人志怪小说、民间传说、宗教仪式三者间的互动关系,以求对中国民间文学与民间文化、作家文学之间的互动关系有更为全面的认识。

       一、文本释读:

       《庐江民》与江淮民间异闻

       张读《宣室志》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笔记体志怪集,得名于汉文帝在宣室问贾谊鬼神之事的典故,其书多记神仙鬼怪狐精、佛门休咎故事。现以上海古籍出版社编校的《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为据,将《庐江民》原文引出,作为分析的基础:

       “贞元中,有庐江郡民因采樵至山,会日暮,忽见一胡人,长丈余,自山崦中出,衣黑衣,执弓矢,民大恐,遽走匿林中窥之。胡人伫望良久,忽东向发一矢。民随望之,见百步外有一物,状类人,举体黄毛数寸,蒙乌巾而立,矢中其腹,辙不动,胡人笑曰:‘果非吾所及!’遂去。又一胡,亦长丈余,魁伟愈于前者,亦执弧矢,东望而射。中其物之胸,亦不动,胡人又曰:‘非将军不可。’又去。俄有胡人数十,衣黑衣,臂弓腰矢,若前驱者;又见一巨人,长数丈,披紫衣,状貌极异,缓步而来。民见之,不觉瞿然。巨胡东望,谓其前驱者曰:‘射其喉!’群胡欲争射之,巨胡诫曰:‘非雄舒莫可。’他胡皆退。有一胡前,引满一发,遂中其喉。其物亦不惧,徐以手拔去三矢,持一巨砾向西而来。胡人皆有惧色,前白巨胡曰:‘事迫矣。不如降之!’巨胡即命呼曰:‘将军愿降!’其物乃投砾于地,自取其巾,状如妇人,无发,至群胡前,尽收夺所执弓矢,皆折之,遂令巨胡跪于地,以手连掌其颊。胡人哀祈,称死罪者数四,方释之。诸胡高拱而立,不敢辄动。其物以巾蒙其首,东望而去。胡人相贺曰:‘赖今日甲子尔;不然,吾辈其死乎!’既而,俱拜于巨胡前,巨胡颔之,良久,遂导而入山崦。时欲昏黑,民雨汗而归,竟不知何物也。”

    贞元为唐德宗李适年号,共二十一年,即公元785—805年。庐江郡为古地名,西汉时设,历代或废或置,唐玄宗天宝元年(公元742年)复名庐江郡,治所即今之安徽合肥市,大致包括今皖西南大部与赣北部分地区,即今安徽池州、铜陵、庐江、合肥与江西景德镇、九江、上饶等地。《庐江民》中所记之事,发生于中唐时期的皖西南某地,一位樵夫在山中意外窥探到一群胡人与怪物发生战斗,群胡引弓射之,而怪物无伤,似欲反击,胡人哀戚求免,居然得到怪物原谅,最后胡人与怪物各自离开,樵夫惶恐而归,竟不知胡人为何人、更不知怪物为何物。这一幕怪异场景发生于深山幽林中日暮之时,更增添了几分神秘幽晦的气氛,令人千百年后读之,尚有惕怿之感。所谓“志怪”,据清代纪昀称即“记录异闻”之文体。由此观之,《庐江民》可谓典型的志怪之作,其可足骇怪之处在于:

    其一,胡人与怪物身份不明。胡人行为装束不似佛教徒,其域外身份说明其并非华夏传统中的修仙得道之士或巫覡之流,但胡人中有“将军”、众人之别,将军为巨胡、披紫衣,众人则皆穿黑衣、执弓矢为其前驱,群胡地位不一、衣着有别、行动有序、号令分明,似应为某一神秘团体之成员;怪物实为一位“举体黄毛”“蒙乌巾而立”的无发妇人,既非佛道两教神灵、也难以在民间巫妖信仰中考辩其身份。

    其二,胡人与怪物的对抗颇具戏剧性,不似现实中的斗战行为。三胡人三次射击的场景,每次皆有相似之处,但紧张程度却层层递进,营构出“三叠式”的叙事层次,令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胡人居西方,皆东向射之,三矢依次射中怪物腹、胸、喉,怪物立而不动,最后也东向离去,这样方位明确、排列有序的行为也不似真实的战斗场景,更像某种戏剧性或仪式性的表演行为。

    其三,结局出人意料。怪物被射中三矢,安然无事,似对胡人不利,一转眼间,将军与众胡竟然下跪乞降,自称死罪,甚至被怪物连掌其颊,而“诸胡高拱而立,不敢辙动”,毫无反抗的表现,其情节与人物性格的转折出人意料之外。最后怪物安然离去,胡人方敢起身,隐入山中。从文末“胡人相贺曰:‘赖今日甲子尔;不然,吾辈其死乎!’”一句来看,胡人与怪物日暮之战,应该是按照某种既定日程进行的,只能发生在“甲子”这一特定的时间段内,而战斗的结局也在事先掌控之中,尽管过程惊险,但只要发生在“甲子”中,胡人诸辈就不会有性命之虞。然而甲子究竟有何特殊意义,文中并未说明。整个故事既无因果之叙述,也无明确的主题,仅仅截取了一幅诡异场景,展现于读者眼前,留下释读的空间。

      志怪起于秦汉、盛于汉魏六朝至隋唐,宋代以后逐渐成为古代小说体裁之一。但志怪在唐代以前并非单纯的文学创造,鲁迅早已指出:

    “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畅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故自晋讫隋,特多鬼神志怪之书。其书有出于文人者,有出于教徒者。文人之作,虽非如释道二家,意在自神其教,然亦非有意为小说,盖当时以为幽明殊途,而人鬼乃皆实有,故其叙述异事,与记载人间常事,自视无诚妄之别矣。”

    如鲁迅所云,文人志怪,非为弘扬释道两教,但也非有意识地进行虚构的文学创作,而是如干宝《搜神记序》中云:“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其资料来源或“承于前载”或“采访近世”,抱着搜奇记异、有闻必录的态度,对幽明两界的异事加以自以为客观的描述。张读《庐江民》即鲁迅所云文人搜奇志怪之作。中晚唐时期,文人志怪之风盛行。张读高祖张鷟撰《游仙窟》、祖父张薦撰《灵怪集》、外祖父牛僧儒撰《玄怪录》,皆为唐志怪中重要作品,张读撰写《宣室志》,自有其家学渊源,也可见唐代文人志怪风气之浓厚。《宣室志》“所记二百余条,皆唐事,大凡征应、果报、神仙、僧道、鬼魅、精怪、夜叉、冥曹、梦异、变化、禽兽、珠宝种种神异,几无所不述。大抵系作者亲所闻知,鲜有因袭,即事有别 见者,亦自载所闻耳。”可知张读所撰志怪,多来自生活中耳闻目睹,属于“采访近世”范畴。此类“采访近世”所搜集的志怪很多原本就是民间传言,被文人记录改编后成为志怪小说。

     张读生于唐文宗大和八年(公元834年),卒于唐僖宗中和年间(公元881—885年)之后,《宣室志》写于唐懿宗咸通四年至十四年间(公元863—873年),距《庐江民》中故事发生的时代,至少已有六十年之遥,张读何以得知六十年前的江淮旧事?张读年少及第后曾于唐宣宗大中十年(公元856年)入宣歙观察使郑薰幕府为僚佐,在宣州为官。宣歙观察使为江南八道之一,领宣、歙、池三州,宣州治所即今安徽宣城县、歙州治所即今安徽歙县、池州治所即今安徽贵池县,大致相当于现代的皖东南地区,与庐江郡相毗邻,所辖池州地更与庐江郡在行政辖地上有先后沿袭的关系。宣歙与庐江郡皆属广义上的江淮地区,两地毗邻且交往密切,张读于宣州为官时,有机会从当地故老耆旧口中得知不少民间怪谭,《庐江民》极可能为张读当时从民间听来的流言异闻,中年以后撰写《宣室志》时,张读将淮南旧闻记录其中,亦在情理之中。已有研究者指出,自汉魏至明清,志怪中的文人作者多为博学之士,所撰志怪小说多非单纯的文学创作,而是一种记录、抄集性质的著述,有似某种小型的“类书”或学人治学时的编撰之作,所“志”之怪,可视为轶事旧闻的记录,而非有意虚构之幻怪。不少志怪还可归类于古代博物志的范畴。因此,志怪可视为某种来自民间的“非正统的社会史料”,甚至具有近似于民族志资料的性质。志怪小说并非传统意义上的虚构文学,而是在古人的世界观与知识框架下具备主观真实性的文化史资料,这一点已经成为学界的共识,因此,重视志怪的历史语境,借志怪文本发掘隐藏其后的古代生活世界与知识视野已成为志怪研究的新方向。在此新趋势的观照下,一旦明了《庐江民》的民间来源,就可以将其作为社会史的资料,参照中晚唐江淮地区的历史语境,分析其隐含的文化与历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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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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