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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翀炜]村寨主义的实证及意义:哈尼族的个案研究
  作者:马翀炜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5-15 | 点击数:8881
 

   一、问题的提出:何为村寨主义

  村寨是一定的人群按照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关系和文化关系组成的一种生产生活空间。村民由建村寨的人和他们的后代子嗣以及被村寨接受的后来的外来者组成。村寨一般都不仅仅是以物质实体的方式存在的,它往往还是精神文化的载体。村寨主义意指什么?这是本文的基本问题。笔者认为,村寨普遍存在,但组成村寨及维系村寨社会的原则是不同的。如华南汉族地区的村寨就有以宗族利益为最高原则和理想来组织和维系民众的宗族主义。而村寨主义则是指以村寨利益为最高原则来组成和维系村寨社会文化关系并运行村寨日常生活的社会文化制度。村寨主义的村寨有明确的村寨物理空间标识,并且用系统的村寨性宗教祭祀活动来建构和强化村寨空间神圣性,村民的集体行动总是遵循以村寨为边界的文化逻辑。村寨主义概念的提出也力图使人的实践活动所造成的空间社会性对人的实践的重要性得到进一步的彰显。

  人与空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如海德格尔所说,“并不是有人,此外还有空间”。①列斐伏尔就认为,“社会生产关系仅就其在空间中存在而言才具有社会存在;社会生产关系在生产空间的同时将自身投射到空间中,将自身铭刻进空间。否则,社会生产关系就仍然停留在‘纯粹的’抽象中”。②人的物质资料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社会再生产过程总是要在特定的空间中完成的。如马克思所说,“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新的需要的产生”以及“每日都在生产自己生命的人们开始生产另外一些人,即繁殖”是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的三个方面。③而且这样的历史活动,现在和几千年前都一样是要在特定的空间中完成的。或者如他更加明确指出的,“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所需要的要素”。④这也就表明,从事实践的人以及人的实践空间是进行历史创造的两个不可或缺的要素。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家庭起初是唯一的社会关系,后来,当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多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时候,这种家庭便成为从属的关系了”。⑤人类实践活动所必需的空间要素使得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在人类社会形成之初便同时存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社会关系的出现是必然的。作为基础的家庭关系也可能进一步发展出一种沿男系或女系血统延长为新的组织关系即宗族关系,从而使宗族关系成为一种维系社会的重要纽带。这在中国一些乡村社会中是得到了充分表现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人们在特定的空间中进行社会再生产而使这个特定的空间具有了社会性,通过对村寨空间的社会意义不断强化而使其成为维系社会的纽带也是可能的。申言之,维持群体存在的纽带也可能是多样性的。

  对于村寨主义村寨而言,特定的物理空间的边界必须在建寨之初进行确定,确定边界的过程必须伴以各种仪式从而使这个空间具有神圣性,作为赋予空间以意义的村民实践活动和身份的获得等也必然要在与村寨空间相关的各种仪式活动中得到明确。外来者进入村寨或者村民外出都要有相应的仪式来保证这些行动具有合法性。村寨的社会结构及信仰体系会确保以村寨利益为主,家庭、宗族利益次之的方式协调村内关系以使村寨主义文化逻辑得以遵循。正视中国西南地区广泛存在的村寨主义村落的存在,从更加周边的少数民族社会文化来看中国的社会与文化就可能具有避免从中心的视角认识周边民族地区的视角单一性的意义。以村寨主义范式来审视作为周边的中国西南乡村社会,对于理解中国乡村社会文化的丰富性,甚至对于理解由中国西南地区延伸至东南亚的乡村社会的历史特点,认识这一地区当代社会文化发展的特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村寨主义的哈尼族实践

  这里呈现的有关哈尼族村寨空间的确立与分化,村寨边界的仪式呈现,村寨道路的通与堵等个案都是村寨主义的具体实践。这些村寨中当然也有家族,血缘关系也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从总体上看,这些村寨的社会空间的意义对于村寨来说却具有更为根本性的重要意义。

  (一)村寨空间的确立与分化

  哈尼族与其他许多民族一样,建新寨是大事。宗教人士摩批、咪古负责选寨址,驱邪祈福,选定寨神林,确定寨门位置,新开水井,建磨秋房(祭祀房),立秋千和磨秋,确定山神的位置,确定水源林及村寨集体山林等。诸多的仪式使这一由人筑造的新的物理空间具有了神圣的社会文化意义。建村寨这一筑造也如海德格尔所说的“筑造不只是活动栖居的手段和途径,筑造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栖居”,⑥即是使人的存在意义得以呈现的栖居。

  然而,寨子建成之后,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分寨子也就成为必定会发生的事情。分寨子大多都是“人多了,住不下了,要分出去过”的自然结果,但分寨子也必须要经过建构文化意义的仪式过程,惟其如此,无论是新建寨子还是老寨子的空间所具有的意义才能得到肯定。

  1. 帕瓦寨建新寨

  1968年,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的一个位于高山上的哈尼族帕瓦寨有45户、约250人。由于水源不充足,村民的生活遇到许多麻烦,部分村民开始考虑搬迁到新的地方。地方政府也希望帕瓦寨全村能搬迁到约40公里外中缅边境线附近的一个地方去。搬到那里,一方面是那个地方周边没有人居住,有大量的土地可以满足帕瓦寨生产生活的需要;另一方面,在那里新建寨子还可以守卫边境线。

  由于那个地方的土地算不上肥沃,一部分村民选择留下来,另一部分人则选择搬迁到政府指定的地方建立新的村寨。当然,新村寨的具体寨址是村民们在政府指定的相对较大的范围内由村民按照古规选定的,然后村民举行各种仪式,建立自己的村寨。搬迁过去的18户约100人分别来自帕瓦寨的三个家族。这个新的村寨就叫作帕瓦新寨,现在隶属于景哈乡土鲁村委会。另外还有3户搬迁到了新勐宋村。最后仍有24户村民没有搬迁。原来的帕瓦寨则改称帕瓦老寨,隶属于景哈乡坝那村委会。截至2014年底,帕瓦新寨有103户、453人,帕瓦老寨有106户、462人。两个村寨如今早已是各自独立的村寨,所有的村寨性祭祀仪式都是各自举行,两村的村民都不会去参加对方村寨的村寨性祭祀仪式活动。尽管两村的村民有亲戚关系,但两个村寨与其他村寨发生的关系也各自处理,不会因为血缘关系的存在而联合起来。例如,1995年,帕瓦新寨因为土地界线划定问题与邻村新勐宋村发生了群体性的械斗,帕瓦老寨就没有参与其中。由于分寨子已是差不多半个世纪前的事了,且两村距离不算很近,亲戚朋友走动逐渐减少,相互往来也越来越少。

  2. 全福庄大寨分寨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新街镇全福庄村委会大寨是一个有三百多年历史的哈尼族村寨。该村现有282户、1387人,有12个姓氏。人民公社时期,大寨被分成了5个生产队,现在是5个村民小组。从居住格局来看,1、2组,3、4组和5组各自相对集中,但中间距离最远的也不超过50米。在乡村社会中,大寨依然只是一个村寨。除了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外,村寨性的传统节日如“苦扎扎”(六月节)、“昂玛突”(祭寨神)等都是全村人一起过的。最早来建寨的人是3、4组的卢姓、李姓村民的祖先。建寨之后,陆续有其他地方的人搬到这个地方。由于大寨在建寨之初选定的寨神林不那么大,不能满足逐渐增多的村民在“昂玛突”节日时集中到寨神林里祭祀的需要,1、2组以及5组又各选了一个树木茂密的地方作为他们的寨神林。但是多年以来,因为还是一个寨子,大寨在过“昂玛突”节的时候,仍然有统一的安排。每年“昂玛突”祭祀寨神林的仪式仍然沿袭古制,由大寨的大摩批主持。大摩批统一安排其助手到各个寨神林去主持仪式。“苦扎扎”节日中搭建秋千、搭建磨秋、翻新磨秋房的茅草屋顶时,大寨的每家每户都要参加。杀牛祭祀、分牛肉等活动都是全村人的事情。一年一度的“苦扎扎”使以村寨范围形成的独有神圣时空在这种仪式中得到强化,同时,村寨的凝聚力也得到有节律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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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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