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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利慧]新文化等级化·传承与创新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与挑战以及韩国在未来国际合作中的角色
  作者:杨利慧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6-19 | 点击数:7038
 

非物质文化遗产:韩国越冬泡菜

【摘要】 本文从学术观察和反思的视角出发,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的成就以及目前面临的挑战为立足点,对韩国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未来非遗保护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希望。论文指出:新文化等级化的出现以及传承与创新之间的矛盾是目前中国非遗保护领域面临的两个重要挑战;怎样有效地实现“价值平等”的思考范式转换,消解目前更普遍发生的非遗价值评判以及随之而来的文化等级化,如何界定非遗项目的核心本质以化解传承与创新之间的矛盾,都需要各个国家积极贡献有效的方法和视角。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文化等级化;传承;创新;挑战

  [作者简介]杨利慧,女,民俗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民间文学研究所教授

  *本文在“韩国在推进国际非遗保护工作中的角色与挑战”国际论坛发表时,曾从Na Kyeongsoo、Roger Janelli以及任敦姬等多位韩国学者的交流中获益,在此一并致以谢忱!本文发表时有删改。


  显然,韩国国家非物质遗产中心(NIHC)组织召开此次研讨“韩国在推进国际非遗保护工作中的角色与挑战”的国际论坛并非偶然。众所周知,韩国是世界上最早自觉认识到其文化遗产对于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国家之一,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韩国一直致力于采取多种积极办法,保存和保护其由于工业化、城市化和西方化造成的巨大社会变迁而濒临消失的危险。[1]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韩国政府于1962年通过的《文化遗产保护法案》(the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Act),它为文化保护项目奠定了法律基础,其“人间国宝”(“Living Human Treasures”)制度为非遗保护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方法,因而在1993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执行委员会所采纳并推荐给各成员国。[2]有学者甚至认为这是现行非遗保护工程的直接起源。[3]因此,我们有理由说,韩国在形塑(shaping)和推进现行非遗保护框架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并对教科文的全球性非遗保护政策做出了重大贡献。这些辉煌的历史为本次会议探讨韩国在亚太地区非遗保护领域中的未来作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衣带水”的邻国,中国与韩国不仅共享着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双方在非遗保护领域中的实践与面临的挑战,也有着不少共通性。因此,本文将以中国非遗保护的成就、挑战以及相关反思为基础,对韩国在未来国际非遗保护领域中的角色和作用提出一些个人的建议和希望。

  中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框架下开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正式启动于21世纪初。2004年,中国正式成为教科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缔约国,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这个对很多中国人而言十分拗口难懂的词汇,也在2006年成为了大众媒介中的十大热点词汇之一。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正式颁布生效。截至2015年末,国务院批准公布了4批共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1042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文化部命名了4批共1986名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通过中央财政拨付每位国家级传承人传习补助经费1万元,各省(区、市)批准公布了12294名省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中央财政设立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截至2015年已累计投入42亿元。[4]。目前,一个四级的保护体系已经建立,即从区县、市、省以及国家四个层级,建立认定和保护工作。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也启动了大型的“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2014年年底,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举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间委员会第九届常会”上,中国民俗学会成功竞选为政府间委员会新成立的“审查机构”,在2015年至2017年间会全面参与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优秀实践名录及国际援助四类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为数众多的民俗学家、人类学家、社会学家以及艺术工作者,正与各级政府、传承人以及非政府组织一道,共同参与这项伟大的社会和文化工程。

  毫无疑问,这项大规模的社会文化工程的确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中国人对于非遗的认识,加深了其对非遗重要性和价值的理解,而且,建立保护名录看来也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保护非遗的方法。但是,随着非遗工作的开展,我们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这里我想集中反思一下其中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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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孟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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