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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将建立鄂伦春族文化生态保护区
  作者:章利新、缪晓娟、杨跃萍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8-04 | 点击数:5615
 

 
  本报讯  我国唯一的狩猎民族、被称为“北半球渔猎民族活化石”的鄂伦春族,自上世纪末全部务农禁猎后,有望随着狩猎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实施重新拿起猎枪。

  据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刘晓春透露,狩猎文化生态保护区实施方案日前已获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政府认可,相关工作已开始步入实施阶段。“这将是中国渔猎民族的第一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刘晓春说。

  鄂伦春族总人口只有8000人左右,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黑龙江省的黑河市、逊克县、呼玛县、嘉荫县等地。到20世纪末,整个民族全部“禁猎转产”。

  据介绍,保护区具体位置设在黑龙江省黑河市西北部新生鄂伦春族乡境内。这个乡距离黑河市区76公里,行政区域面积1700平方公里,辖3个行政村,是鄂伦春族重要集聚地。

  有统计显示,当地95%的鄂伦春族干部和群众支持建立保护区。大部分村民认为,如果民族村还想有前途的话,最好建立保护区,他们不希望靠国家养着。

  刘晓春说,设立狩猎区,恢复鄂伦春族的狩猎业,并赋予其护林和防范偷猎者的职责,是保护区方案的核心内容。 根据方案,保护区将以新生鄂伦春族乡为中心建立生态保护圈,扶持鄂伦春族作为狩猎民族参与到国家生态保护战略中;对原始森林和天然次生林实行全面禁伐;制订限制土地、矿产等开发政策;收集资料建立数据库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和传习所等。

  在保护区内,鄂伦春族语言、服饰、村落布局、民居建筑、生产方式、风俗习惯、礼仪节庆、民间艺术、手工艺等文化特征都将得到保护。 (章利新、缪晓娟、杨跃萍)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09年8月4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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