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学理研究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理研究

[邓启耀]身体表达的规训、转译和文化体系
  作者:邓启耀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21-06-09 | 点击数:10338
 

摘  要:文章以田野考察的现实案例入手,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误区的分析,提出“谁来规训”、原生与创意关系等问题。同时,针对把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为旅游产品的流行做法,强调对于传统文化的转译、挪用和再创造,必须分清楚,何为源,何为流,何为老师,何为学生,应该是谁,向谁学等原则性问题。进而指出民间乐舞等身体表达,和其他艺术表达一样,必须有自己的母语,建立自己的文化体系,才可能有真实落地的文化自信。

关键词:舞蹈;规训;转译;文化体系

作者简介:邓启耀(1952—),男,广州美术学院特聘教授,视觉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领域:视觉人类学,民间与宗教艺术遗产。


  舞蹈是一种通过肢体动作、表情以及空间调度等方式,传达信息、表达情感的身体语言艺术;在无文字时代和无文字族群中,包括舞蹈在内的肢体动作,曾是一种非文字“书写”的文化表达形式。这种肢体表达形式,属于视觉人类学、姿势学或符号学研究的文化符号之一。

  随着语言能力的成熟和文字符号的发明,人类认知模式、思维符号和表达方式发生演化,混沌合一的前综合思维分化为形象思维、抽象思维、直觉思维、逻辑思维等思维类型,非文字表达行为的复合功能亦产生分化,主体逐渐内化为宗教(如“拈花微笑”“棒喝”“不立文字,以心传心”等)和民俗,或外化、形式化为礼仪、艺术及审美。随着语言文字的表达强势,以及社会意识的转型,那些在宗教仪式和民俗活动中,继续使用视觉表达的雕刻、绘画和身体表达的舞蹈等,被渐渐剥离开宗教、民俗等内核,以其呈现的外在形式而归类到艺术。所以,关于雕刻、绘画、舞蹈的很多问题,人们都习惯在艺术学科的框架中讨论。但是,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涉及无文字时代(所谓“史前”)、无文字族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的身体表达,仍然是纯艺术所不能完全解读的。如何理解这类身体表达的本义和“语境”,关系到阐释的准确与可信度,也关系到保护和传承的质量,对于它们的讨论,会有很多超“艺术”的问题,或者说属于“文化”的问题,需要注意。

一、谁来规训: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的误区

  自从孔子以文字形式对口传民歌进行“雅驯”以来,自以为站在文化中心或文明制高点上的人们,就习惯了对“非我”的、“底层”的或非文字的文化进行“加工整理”“提高升华”的改造,把“原生”或“野生”的作品驯化为他们认可的标准化产品。其中,所谓“搜集整理”“艺术培训”“文化提升”,就是对民间文艺的一些常见说辞。福柯对于身体规训和思想规训的探讨,更从权力控制层面,把这个问题挑得很明。近些年,关于身体及其规训的研究,在女性身体、身体消费、整容与装饰(如缠足、文胸、高跟鞋)等方面都有很多讨论。本文不拟涉及这些方面的问题,只想对田野考察中经常看到的对民俗舞蹈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规训”的现象,谈谈自己的看法。

  2002年至2010年期间,笔者多次随星海音乐学院音乐人类学家周凯模教授,到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的一些瑶族村落,做田野考察,协助她做岭南乐舞研究田野考察地点的视频拍摄。期间笔者受地方政府和连州国际摄影节组委会邀请,担任2006年在广东省连州市举办的“中国瑶族盘王节”开幕式总策划、瑶族文化研讨会主持,以及数届连州国际摄影节评委或嘉宾,参加了村、县、市旅游文化部门组织的以瑶族歌舞为文化元素的相关活动。借此机会,笔者看到了岭南瑶族(排瑶)标志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长鼓舞在不同“语境”中的身体表达。

  (一)作为旅游节目的长鼓舞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以及人文旅游等文化产业开发的成功案例,鼓励了许多经济滞后但拥有一定文化资源的村镇县市,去“打造”地方或民族文化品牌,尝试开发第三产业。连南瑶族自治县地处粤北山区,农业经济基础薄弱,但瑶族传统文化很有特色。于是,在政府的倡导下,通过招商引资,对南岗一个瑶族古村落进行了整体包装,改造成一个以“千年瑶寨”为旅游广告的景区。附近一些瑶族村寨,也有人开发了相似旅游项目,如油岭村的瑶族风情旅游,当时即为个人承包,村民参与,成为村里的一个副业。只要有游客,承包者就组织村民表演,时间随意,内容任选。为了便于收费,承包者还投资修建了一个封闭式的场坝,表演经过排练的节目。在这些景区,瑶族风情是主要卖点,为游客提供一些收费的瑶族歌舞、游乐和民俗活动。其中,祭祀盘王、耍歌堂、长鼓舞等是保留节目。

  笔者参加过几次这样的活动,表演内容大同小异,根据组织者的级别而有不同规模。而且为了具有较好的演出效果,这些表演无一例外地都经过外来文艺工作者的编导和培训。从做派看,基本是地方歌舞团的套路:演员皆盛装,持长鼓,男女混搭为各种队形,有时排列,有时对舞,或围成圆圈,或相互穿插,一曲结束,全体造型亮相,有的扬手,有的昂头,有的高举长鼓,根据队形高低,做出弓箭步、丁字步和芭蕾式站姿。排练的时候,甚至有一位穿黑色紧身衣裤,有着笔直长腿的编导,在教两位情歌对唱的瑶族青年男女,做一个表示害羞的程式化舞蹈动作:头一低,身一扭,一只手微微遮脸,一只手后摆并随体转动,而拖在后面那只脚,则绷直了如芭蕾站姿。幸好瑶族乡亲不会那动作,做得十分别扭,导演这才作罢。

  在一次更大规模的表演中,组织者安排了约30位先生公做祭祀表演“师公舞”。师公们穿红袍,扎红包头,手持铜铃、神杖、环首短匕、珓杯等法器,齐聚新建的盘王庙前。随着导演一声令下,师公们纷纷摇铃舞匕,表演祭祖奉先、敬神赶鬼的科仪。为了方便游客拍照,导演让先生公们转过身来,面对游客进行表演。在响成一片的快门声中,先生公们是背向盘王庙诸神和祖先的。这显然是违背民俗传统的做派。现场一位瑶族老人黯然落泪,喃喃自语:“乱搞了乱搞了!这样搞,祖公要怪罪的!”

  (二)家族祭祖仪式中的长鼓舞

  民间的长鼓舞,是家族传统祭典中的一个部分,早已记录在他们的图像“史书”《梅山图》长卷里。连南排瑶数年一度,要以家族(房姓)为主,举行“耍歌堂”(三天)和“旺歌堂”(七天)仪式,仪式中都要跳长鼓舞。为什么要跳长鼓舞?传说盘王打猎,追赶山羊的时候,不小心摔死了,尸体挂在树上。后人把挂他尸体的树砍下来做成鼓身,杀了山羊用它的皮蒙鼓,敲打长鼓纪念盘王。

图1 城里文艺表演团体的导演在指导村民。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2003年,邓启耀摄

图2 按照导演安排男女插花围成圆圈跳长鼓舞。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2003年,邓启耀摄

  我们参加的是称为“旺歌堂”的两次仪式,一个在牛栏洞村,一个在泥楼村。仪式活动与“耍歌堂”类似,主要内容是“度戒”,均由瑶族房姓(唐)家族自发组织。据他们说,自20世纪50年代之后,他们已经40多年没有做这样的仪式了,导致许多人老了都没有经过“度戒”。这样缺失的直接后果是,没有法名,就得不到祖先的认可,死后不能上神位,没有资格坐灵轿,魂不归故里,就成了孤魂野鬼。今天这些仪式被认定为“文化遗产”,成为政府公开组织的文艺表演,瑶族乡亲自然是积极踊跃,迅速恢复了民族的传统。

  “旺歌堂”的头几天是准备仪式,包括斋戒、为将嫁入者提前办好“进入”手续等。仪式第一天到山里的祖先墓地,迎请祖先,举行“请公入坛”仪式;第二天诵经、跳长鼓舞“过九州”;接下来的几天开斋、亲友祝贺,吃喝,舅父每天带其“过九州”,没舅父的请先生公带领,长鼓舞是必有科仪;亲戚朋友到“过九州”现场,给“度戒”的人披红。仪式结束,参加者把写有法名的头冠、服饰和披红收藏起来,待自己去世时将其一同随葬,这样祖先就“认”了。

  比较作为旅游节目的长鼓舞和家族祭祖仪式中的长鼓舞,我们可以看到两者有明显的差异:在文化内容上,作为旅游节目的长鼓舞,祭祖溯源的目的悄然转移,民俗信仰功能已经淡化,仪式性活动被肢解,只抽取其中具有表演性的部分内容,再创造为新的作品,以取悦于游客。家族祭祖仪式中的长鼓舞,源于他们祭祀始祖盘王的“耍歌堂”大典中,举行“过九州”等仪式时,通过象征性身体行为表达的一个集体意象,诉说的是盘王后裔追随祖先足迹,鸣锣击鼓开道,辗转迁徙的族群历史。

  在“艺术”形式上,作为旅游节目的长鼓舞,大多经过了专业文艺团体的“打磨”和“提升”,加强了舞蹈的“美感”;队形的设计,在传统动作的下沉中加入许多上扬、亮相之类的动作,皆有歌舞团式歌舞的明显痕迹;表演时间随便支配,演出空间任意调度,仪式行为变为艺术行为,风格华丽激扬。作为家族祭祖仪式中的长鼓舞,基本处于原生状态,祭典时间和仪式空间都有严格规定。舞姿总体下沉,多屈膝、下蹲、翻转。所有动作、音声,皆服从于科仪的程序,风格庄重肃穆。

图3 瑶族房姓自发组织的“旺歌堂”:“过九州”的长鼓舞。广东省连南瑶族自治县,2004,邓启耀摄

  瑶族“耍歌堂”或“旺歌堂”长鼓舞的这两种表达,呈现了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本来,一个作品的两种甚至多种表达,无可厚非,来自民俗生活的舞蹈也有开发或再创作的余地。原型和衍生作品具有不同的价值,各守其长就好。遗憾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还是习惯把原型视为毛坯,认为加工提升过的才可登大雅之堂。艺术家们会去“采风”,走访民间艺术大师,体验生活,收集素材,然后对源于生活的“素材”进行加工整理,使其“高于生活”。不仅如此,他们现在甚至热衷于对“老师”进行培训,用他们在外面学到的二手理论三流技巧,去规训和“提升”民间舞者的“艺术”水平。我们已经看到,许多个性鲜明、风格独特的民间歌手和舞者,经此培训之后,失去了原有的优势,成为邯郸学步的同质化批发品。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有意识的培训和无意识的媒体节目影响,已经使年轻一代非遗传承人,也认同了这样的“提升”和自我改造。不久前,我们见到连南一位已故瑶族非遗传承人的儿子,他十分自豪地向我们介绍,为了吸引游客,他如何改造瑶族传统文化,如何在沉闷的“老”歌舞中,糅进市面流行的摇滚、街舞等元素。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上一条: ·[吕微]社区优先还是社会优先?
下一条: ·[李向振]作为文化事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外价值实现
   相关链接
·[马盛德]仪式与舞蹈·马盛德:非遗传统舞蹈首先是保护传承,“创新”不能太着急
·[张旭]民俗舞蹈中的身体建构·[任亚丽]舞蹈表演在情感与形式之间的表达
·[秦贺]民俗学与舞蹈学双重解读下烟台篮子灯传承路径研究·[李鑫睿]身体技术的习得、“破损”重组与性别突围
·[楚天佑]中国民俗舞蹈中的男根崇拜及其寓意解析·[储冬爱 周俊逸]媒介还是艺术?新冠疫情中作为信息传播载体的口承文艺研究
·[陈权 阿依林芳]民间舞蹈“蛾蛾灯”的保护与传承·[宋妍 于千惠 范艺]乡村“抗疫”标语展演中的权力规训与空间重构
·北京舞蹈学院民族舞蹈文化研究基地 中国舞蹈学科理论体系研究项目“民俗舞蹈学”子项目研讨会·[徐仕佳]传统技艺的生产性保护:市场、消费与身体性规训
·[邵凤丽]在场、认同与规训:网络技术在当代家族文化重建中的作用·[郭子悦]中国芭蕾舞剧创作与民俗文化的融合
·[党允彤]中国古代舞蹈传说与神话·在大韩民国召开的非物质遗产委员会会议议程中的歌曲、舞蹈、庆典和传统技能
·[巫达]舞蹈、象征与族群身份表述·[潘玥城]宜兴《男欢女嬉》信仰元素及其功能研究
·[黄适远]游牧文化表达:“马”在哈萨克族音乐舞蹈中的镜像考察·[周星]秧歌舞/忠字舞/广场舞——现代中国的大众舞蹈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