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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丝绸之路申遗共同价值框架
2009年5月22日(周五),UNESCO关于丝绸之路系列世界遗产申报的第五次、地区研讨会(2009 年 5 月 18-24 日,阿拉木图,哈萨克斯坦)讨论并通过了丝绸之路“突出普遍价值”框架(SOUV):
“丝绸之路是东西方融合、交流、对话之路,近两千年来为人类共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丝绸之路的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总和。
特别是在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16世纪末之间,这条线路网络的繁荣,最初从中国长安(今西安)开始,从东亚延伸至西部的地中海,并向南延伸至印度次大陆,促进并产生了一种双向洲际贸易,贸易商品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其中,中国丝绸是最有价值的商品之一,同时包括贵金属和矿石、陶瓷、香水、装饰木材和香料等,以换取棉花和羊毛纺织品、玻璃、葡萄酒、琥珀、地毯和马匹。贸易活动连接了各种文明,持续了数个世纪,并由商队驿站、商贸定居点、贸易城市和军事堡垒组成的体系维持着,整体长度超过1万公里,可以说是人类历史上最长的文化线路。
通过丝绸之路网络运输的不仅仅是贸易商品。佛教、犹太教、伊斯兰教、景教、基督教、琐罗亚斯德教和摩尼教在丝绸之路上传播,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也通过这些路线传播,例如来自中国的造纸、印刷术、火药、铸铁、弩、磁罗盘和瓷器,同时工程技术的发展(特别是桥梁建造)、棉花的种植和加工、织造挂毯、历法科学、葡萄种植、以及某些玻璃和金属加工技术从中亚、中东、地中海和西方传播开来。医学知识和药物,以及现在常见的水果和其他粮食作物,也有大量的双向交流。
因此,丝绸之路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环境领域产生了具有全球意义的杰出表现。丝绸之路沿线的古迹、遗址和文化景观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基础设施(促进贸易和运输);
2) 生产(贸易货物);
3) 成果(如城市、艺术、知识等作为接触和交流的结果)。
该遗产包括上述类别下的遗产类型的杰出范例。
价值属性包括:
·地形和自然特征
·城市格局和建筑设计
·社会经济发展
·政治事件
·宗教和精神价值
·科学技术成就
·艺术方面的成就(雕塑、绘画、雕刻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
在第一类基础设施下,这些遗址包括驿站和旅馆、军事哨所、驻防站和防御工事;桥梁,灌溉系统如坎儿井,自然和文化地标。在第二类生产中,这些遗址反映了采矿、金属加工、制造业和手工业以及其他工业和生产场所。在第三类别成果下,这些古迹遗址包括贸易城市、城市中心和定居点;宗教、精神和仪式场所(包括神殿、洞穴、坟墓、朝圣地);以及与政治事件、思想传播、语言、音乐、舞蹈、诗歌等有关的场所。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理由如下[ 参见《世界遗产公约实施操作指南》第77段,WHC.23/01,2023年9月24日(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https://whc.unesco.org/en/guidelines/]:
标准(ii):丝绸之路遗产线路表现出卓越的人文价值交流互鉴;
标准(iii):丝绸之路遗产线路是长距离商业贸易和文化传统国际传播的杰出范例;
标准(iv):丝绸之路遗产包含了城市、建筑和技术综合体的杰出范例,这是维持这种商业贸易和交流近两千年所必需的载体;
标准(v):丝绸之路遗产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作用的特殊见证;
标准(vi):丝绸之路遗产与历史和生活传统、信仰和价值体系有着直接和有形的联系。
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管理声明草案
完整性
所提名的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系列遗产的完整性与体现其突出普遍价值(OUV)的所有必要价值属性的存在相关。其目标是在经过多次对初始提名的扩展之后,将全面反映这条广泛文化线路范围的价值属性纳入整体遗产,特别是其基础设施,包括驿站、堡垒、桥梁、灌溉系统、农耕方式和道路标识,与高价值贸易商品生产相关的生产场所,例如金属矿产开采和金属加工,以及近两千年间长距离、商业贸易的杰出成果,特别是城市、城镇和圣地及其与科学、技术、宗教、艺术和建筑领域知识交流的关联。所申报的遗产地范围将充分涵盖其价值属性,严格的遴选程序将确保被申报的遗产地不会受到威胁。
真实性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系列遗产的真实性在于各个价值属性能否充分反映其和OUV 的关系。所有申报的古迹遗址都将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记录,以证明它们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6世纪末丝绸之路活跃时期的有机联系,以及它们对丝绸之路基础设施、生产或社会经济成功所做出的杰出贡献。
所有现存的建筑遗迹、考古遗址和景观都保存良好,必要时会采用丝绸之路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所采纳的符合保护和考古原则及指南的适当材料和方法进行保护或修复,或有持续的保护计划。重建活动不是完全不可接受,前提是自其活跃时期以来,遗产与丝绸之路的联系未因不当干预而受损,所有古迹遗址都能清晰地展现其关联。
保护与管理
所有古迹遗址都享有国家级别的保护,并有足够大的缓冲区。
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整体管理体系涉及多个层面和许多部门。最重要的机构是丝绸之路申遗政府间协调委员会,其作用是制定提名的参数,并制定所有参与国在保护、展示和文化旅游等事项上采用的指导方针、政策和监测机制。在每个国家内部,都有一个国家协调机构负责各遗产地之间的协调沟通。在地方层面,各遗产地的管理方式因所有权安排以及地方或区域政府结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然而,所有遗址都享有一个商定的管理规划,该规划清楚地规定了遗址的价值属性如何对宏观整体的丝绸之路遗产做出贡献,并表达了如何与其他遗址协调其阐释和游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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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化人物 【本文责编:李中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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