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媒体报道|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政策·法律·法规·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法律·法规·

江西省人大:《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
  作者:江西省人大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5-09-03 | 点击数:376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已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或者取得代表性传承人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予以撤销,责令返还项目保护经费或者传承补贴,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四条 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调查中取得的实物、资料;情节严重的,对境外组织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境外个人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不履行职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流失或者场所损毁的,对保护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义生产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文化服务,不符合该项目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对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造成破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履行保护管理职责,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中取得的实物图片、资料及档案损毁、流失的;

  (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三)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造成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失传的;

  (四)过度开发致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破坏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贪污、截留、挪用、挤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的;

  (六)发现境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活动而不予以查处的;

  (七)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自 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2016-07-05 15:25:02
【本文责编:博史伊卓】

上一条: ·山东省人大:《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
下一条: ·甘肃省人大:《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2015)
   相关链接
·敬文民俗学沙龙:第40期活动预告(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首期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插花高级研修班在京开班
·朱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研究:概念、历史及趋势》·巴莫曲布嫫: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研究:概念、历史及趋势》
·青岛大学举办“万柿大集——第三届柿子采摘文化节暨胶州非遗进校园活动”·王晨阳: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学术论坛上的致辞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学术论坛在山东大学举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多部门地区办事处驻华代表处主任夏泽翰教授:两个关键点
·视频 ‖ 水是一切生命之源:魁立先生访谈·新书发布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经验》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选编·[王晨阳]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王晨阳]非遗成都论坛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马盛德:非遗传统舞蹈首先是保护传承,“创新”不能太着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八届常会将在博茨瓦纳卡萨内召开·中国民俗学会纪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二十周年学术专栏在线发布
·[程瑶]从饮食技艺到粮食安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中国实践及其路径选择·[郭翠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到“活态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术语选择事件史循证研究
·[冯王玺]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术二十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实践路径·[邹培培]非遗语境下生产民俗对地方认同的建构路径与内在机制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3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