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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地区磋商会议
在UNESCO/荷兰信托基金的支持以及世界遗产基金和挪威、意大利政府的协助下,UNESCO世界遗产中心与相关缔约国共同组织了第一阶段的协商会议。根据亚太地区第一轮定期报告框架下制定的一项行动计划,2005年11月,中亚国家提出了“丝绸之路文化线路”的潜在主题,拟以系列和/或跨国方式申报世界遗产。
地区磋商会议先后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2006年8月)、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2006年10月)、塔吉克斯坦杜尚别(2007年4月)、中国西安(2008年6月)、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2009年5月)、中国西安(2009年11月)、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2010年5月)、吉尔吉斯斯坦比什凯克(2012年9月)、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2015年11月)、土库曼斯坦阿什哈巴德(2018年12月),以及最近在伊朗哈马丹(2019年9月)举行。2006年10月,各方就推进中亚和中国丝绸之路世界遗产申报工作的总体战略框架和行动计划达成一致;2007年4月,在ICOMOS支持下,由已故的ICOMOS亨利·克利尔博士(2007年)主笔,经国际专家共同起草的《中亚与中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概念性文件》,先于杜尚别分享并采纳,随后提交至2008年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的第32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备案。

2006年8月,中国与中亚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国际协商会在中国吐鲁番举行。来源:©景峰,UNESCO

2009年11月,中国西安,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来源:©景峰,UNESCO
2008年,西安研讨会汇聚了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的相关部门,共同探讨将丝绸之路的沿线文化遗产列入中亚各国预备名录。来自阿富汗、伊朗、意大利、日本和蒙古等缔约国的代表受邀参会,以评估在跨国系列世界遗产申报过程中开展合作的可能性。
2009年5月,在阿拉木图通过了《丝绸之路突出普遍价值声明草案》(以下简称SOUV),反映了此前为丝绸之路申报世界遗产所形成的各项理念。为此成立了政府间协调委员会,由17个亚洲国家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各丝绸之路组成部分遗址的申报以及管理工作的实施。ICOMOS西安国际保护中心(IICC-Xi'an)被指定为该政府间协调委员会(ICC)的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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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文化人物 【本文责编:李中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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