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中国民俗学会2024年年会征文启事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学术史反思
   理论与方法
   学科问题
   田野研究
   民族志/民俗志
   历史民俗学
   家乡民俗学
   民间信仰
萨满文化研究
   口头传统
   传统节日与法定节假日
春节专题
清明节专题
端午节专题
中秋节专题
   二十四节气
   跨学科话题
人文学术
一带一路
口述史
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
濒危语言:受威胁的思想
列维-施特劳斯:遥远的目光
多样性,文化的同义词
历史记忆
乡关何处
跨境民族研究

学术史反思

首页民俗学专题学术史反思

[沈玉婵]从《长生宴》到《神话与史诗》
——杜梅齐尔的东方神话研究
  作者:沈玉婵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9-11-10 | 点击数:7585
 

二、《大天使的诞生》与阿梅沙斯彭坦:“三功能”学说的发展

  从1938年开始到20世纪50年代止,杜梅齐尔的研究受到了以涂尔干、莫斯为代表的法国社会学派及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三功能”学说就是在这一阶段提出并不断完善的。在这一时期,东方神话是杜梅齐尔最重要的研究对象,“三功能”学说肇端于对印度社会与印度神话的研究,而对伊朗琐罗亚斯德教神话的研究,则丰富了“三功能”学说的内涵。

  1938年,杜梅齐尔发表《大祭司史前史》(La pré-histoire des flamine-majeurs),对印度的种姓制度进行了更为深入的探讨。他推断,在原始印欧社会中,存在着祭司、武士和生产者这三个独立的阶层,虽然这个系统并没有像后来的印度种姓制度那样完善和严密,但已经初具雏形,这三个独立的阶层在社会生活中履行各自的职责,发挥各自的功能。这种系统也反映在神话传说中,许多原始印欧民族的神话都建构在这一系统之上。

  在发表《大祭司史前史》之后的几年中,杜梅齐尔通过对印度最早的梵语文献《梨俱吠陀》的研究,发现吠陀万神殿的诸神反映种姓制度这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制度,与三个种姓相对应的,是吠陀神殿中的天、空、地三界的神。居于最高地位的天界神阿底提耶神群以密多罗和伐楼那为代表,他们分别表现了婆罗门的两个职责:法律和契约争端的仲裁;宗教神秘事务,如占卜、祭祀、仪式等。杜梅齐尔指出,第一功能的本质在于“魔法的、宗教事务的管理和法律的、契约关系的管理(第一功能)”。第二个等级的神是一群体力充沛、冲动好战的空界神,是大量在雅利安人迁徙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必不可少的、年轻的武士阶层在吠陀神殿的投射。因陀罗是第二等级神祇的领导者,因陀罗表现了刹帝利的职责:征战、保护社会的安全。杜梅齐尔概括为“力量的体现,主要但并不仅仅表现为征战(第二功能)”。第三等级的神那娑提耶或阿湿毗尼仅仅表现出第三功能的一部分,第三功能是非常复杂的,杜梅齐尔总结其为“关系着健康、安宁、富饶、满足、丰产等(第三功能)”。

  “三功能”学说提出之后,杜梅齐尔通过大量文献资料的研究,发现“三功能”系统(système)广泛存在于其他印欧语族的社会结构和万神殿中。

  杜梅齐尔首先在印度人的近邻古代伊朗人中发现了“三功能”系统。公元前14世纪,胡里特人(Hurrites)在幼发拉底河畔所建立的米坦尼(Mitani)帝国遭到赫梯人(Hittite)的入侵,米坦尼的统治者马提瓦扎(Matiwaza)与赫梯人签订了《米坦尼盟约》(Treaty of Mitani)。在这份盟约中,胡里特人乞求神的见证和保护,并将神名排列如下:密多罗—伐楼那、因陀罗、那娑底耶。杜梅齐尔指出,公元前14世纪的米坦尼帝国的社会组织形式我们知之甚少,但这份保存于波格斯凯(Boghazk9y)的楔形文字档案中所提到的神祇与吠陀文献中所表现出来的神具有相似的功能和作用,且神祇的名称按第一、第二、第三功能的顺序排列。

  将伊朗与印度万神殿进行比较实属不易,虽然二者的关系紧密,但是琐罗亚斯德教改革之前的神话并没有得到详细的记载和保留。1945年,杜梅齐尔出版《大天使的诞生———论琐罗亚斯德教的形成》(Naissance d'archanges-Essai sur la formation de la religion zoroastrienne),将目光转向东方神话,转向伊朗,转向琐罗亚斯德教的大天使阿梅沙斯彭坦(Amesha Spenta“善神”)。杜梅齐尔在书中详细考察了伊朗琐罗亚斯德教经典《阿维斯塔》(Avesta),指出关于古代伊朗神话的记载只追溯到琐罗亚斯德教改革,因此,关于古代伊朗的神话只能在《阿维斯塔》中去发掘。在《阿维斯塔》中,神话大部分被保留在《伽萨》颂诗之中,但是在《阿维斯塔》后出部分,前《吠陀》时期主要的神名又出现了,因此,可以推断这些神是印度-伊朗所共有的,也就是说,这些神在印度人与伊朗人分离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再次出现的神被分成了神和恶魔两大类,这个分界正好将第一功能与其他两个功能区分开来,因此,可以推论三功能的系统早在印度-伊朗分离以前就已经存在了。

  杜梅齐尔在此书中重点分析了由六大从神所组成的阿梅沙斯彭坦。他指出,印度-伊朗多神教的那些功能神,在一神教的宗教改革之后形成的新的宗教中,是不能作为原来意义的神存在的,需要把他们从以前的神的行列中剔除。因此,琐罗亚斯德教在改革中保留了一些古老的神并赋予他们新的、抽象的、升华了的名字,让他们作为“神”出现。这些新的神———六大从神所形成的神学结构,忠实地继承了古老的功能神之间的结构关系。

  杜梅齐尔对六大从神的神学结构的研究,为杜梅齐尔“三功能”学说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其意义在于,杜梅齐尔不再单纯地对社会阶层按照三种功能的等级体系进行划分,而是开始关注三种功能内部的结构,因为即便是经过了宗教改革,琐罗亚斯德教的大天使(六大从神)们所形成的神学结构与印度-伊朗万神殿的核心结构依然是相通的。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贾志杰】

上一条: ·[高丙中]发现“民”的主体性与民间文学的人民性
下一条: ·[王尧]民间传说研究七十年
   相关链接
·[谭佳]悖论式嫁接:比较神话学在晚清的出现·[张开焱]比较神话学视野中中国古代创世神话的类型确认
·[沈玉婵]三功能结构与三分式意识形态·“比较神话学国际研讨会”会议综述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