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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稀见文化遗产 开拓地方法制研究
——《古代榜文告示汇存》评介
  作者:刘笃才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7-05-08 | 点击数:4325
 

 

杨一凡、王旭编《古代榜文告示汇存》(10册,影印本),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200612月出版。该书作为我院A类重大项目“中国稀见法律文献的整理与研究”的分支项目之一,首开系统编纂历代榜文、告示之先河,是挖掘、搜集、整理中华法律文化遗产方面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
古代榜文、告示是兼有法律和教化双重功能的官方文书。就其内容和功能而言,大体可分为告谕、教化类和公布政令、法令、法规类两种。该书共收入宋、元、明、清60余名各级地方长官和朝廷派出巡按各地的官员发布的榜文、告示1700余件。书中所收入的文献除少数外,均属公布法令、法规类即具有法律效力的榜文告示。这类榜文告示以规范民间事务管理、地方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法令、法规为主,其内容涉及到吏治、安民、钱粮、学政、约束兵丁、盐禁、救荒、庶务、关防、狱政、词讼、乡约、保甲、风俗等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此外,该书还收入明刻本《重刻律条告示活套》和清末抄本《告示集》,书后附有文献作者简介。
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多种法律形式并存,朝廷立法与地方立法并存,他们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榜文、告示是中国古代的重要法律形式之一,也是地方法律的重要载体。长期以来,人们对中国古代地方法律知之甚少,学界的研究成果对这一领域甚少涉及,对榜文、告示尚未进行探讨。法史研究中有关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民事法律制度认识上的许多误区,多是与对这一领域的文献缺乏了解有关。由于历史上发布的榜文、告示散存于各类古籍、档案和地方志之中,搜集、利用十分困难。为推动对古代地方法制的研究,杨一凡教授自20世纪80年代初就开始进行古代榜文、告示的搜集工作,经多年努力,在文献的挖掘方面取得了可喜收获。2005年,他又与前来法学所研修的访问学者王旭一起,进一步查阅了数千部古籍,搜集到一批新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经过精心编纂,完成了这部书。
该书是杨一凡20多年来辛勤耕耘,在主编《中国珍稀法律典籍集成》(14卷本)、《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10卷本)、《历代判例判牍》(12卷本)、《中国律学文献》(14卷本)之后,为繁荣法律史学向学界奉献的新的法律古籍整理成果。该书的出版,对于开拓地方法制特别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研究,正确阐述中国古代法制的面貌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2007-3-15 8:37:4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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