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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 “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批复
  作者:国务院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9-30 | 点击数:2007
 


  近日,国务院复函住房城乡建设部,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设立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200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4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同时,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2016年6月11日,是我国第11个文化遗产日,今年的遗产日主题是“让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

“中国政府网”截图

  链接: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6-09/29/content_5113289.htm

(原载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网”2016年9月29日)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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