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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以青]传统技艺的生产保护与生活传承
  作者:朱以青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05-17 | 点击数:8327
 

       [摘 要] 传统技艺是在漫长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传统生产技术。在急剧变化的社会环境下,面对传统技艺日渐减少的状况,中国在近年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提出了生产性保护方式。“生产性保护”主要是针对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的。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拥有具体的生产内容,贴近民众生活,是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因此,对其保护的最好方式就是在生产中保持其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并与民众生活紧密相连,使之在生活中持久传承。

  [关键词] 传统技艺; 生产性保护;生活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传统技艺是由我们的祖先一辈辈积淀流传至今的、在漫长的生产实践中形成的生产技术,它富含民众的审美观念和思想情感,代表着技艺的精华,是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心。“生产性保护”是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提出的一种保护方式,是一种使非遗融入现代社会生活实践的最直接的方式,目的在于通过生产性保护使非遗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并在生活中持久传承。 自2006年“生产性保护”的概念出现后,这一保护方式成为学界理论探讨和非遗保护实践中备受争议的话题。有些企业和地方政府以生产性保护为由进行过度开发,将非遗项目产业化,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完全不顾非遗项目文化和技艺传承的社会效益,与非遗生产性保护的目的背道而驰。相反,有些学者以保持非遗的“原真性”为由,强调原汁原味地继承传统技艺的精髓,不能创新和变通。如此必然导致这种传统技艺与社会发展的脱节,与民众生活渐行渐远,迟早会成为博物馆里的陈列品,违背了非遗保护的初衷。而更多的学者认为,在传统技艺的生产性保护中,无论采用何种方式,核心技艺和核心价值的保护是前提,不能单纯为了经济利益而牺牲其文化内涵。笔者认为,并非所有传统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适合采取“生产性保护”方式,应从其历史发展和存续状况出发进行分类保护。例如,历史上出现的满足人文志趣和文化审美的艺术含量高、技艺精湛的手工艺品,如竹雕臂搁、鲁庵印泥、顾绣等以欣赏为主,原本就不靠走市场而存在,应通过政府扶持、社会资金赞助等形式使之传承下去。更多传统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在民众生活中产生的,属实用性的生产技术,必须在生产中进行保护。只有在生产中不断创新和发展,才能使之具有持久的生命力。本文所讨论的“生产性保护”,就是针对此类非遗而言的。

  一、生产性保护的核心与实践中的问题

  何谓生产性保护?最权威的说法当属2012年2月文化部正式制定印发的《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目前,这一保护方式主要是在传统技艺、传统美术和传统医药药物炮制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实施。”

  《意见》重点强调,通过开发非遗产品使之产生经济价值,进而促进文化价值的接续,实现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生产性保护”的概念是2006年王文章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中首次提出;2008年,中国艺术研究院举办“国际唐卡艺术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青海论坛”,重点探讨非遗“生产性方式保护”问题;2009年9月“第三届苏州论坛”作为非遗保护的一次专题座谈会成功举行;2010年,在“留住手工技艺——现代化进程中传统工艺美术保护论坛”开幕式上,王文章特别提出生产性保护是与抢救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并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三种保护方式之一。2012年“第三届中美非物质文化遗产论坛:生产性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在华中师范大学顺利举行。2013年9月,“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一届学术年会——非遗生产性保护研究”专场在华东师范大学举行。在各种会议举办的同时,生产性保护的理念得到越来越多专家学者的关注,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张志勇总结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们的观点,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特点是“活态性”,它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必须将之引入生产领域,进行活态的保护。实质上,非遗生产性保护即是立足于非遗“活态流变性”,为实现非遗的活态传承而开展的一种有益探索,其主要任务是建立起一套非遗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的有效机制,最终目的是通过生产实践,实现非遗的传承与振兴。因此,陈勤建指出,传统技艺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和生产性,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让它在民众生活中重新获得需求土壤,从而取得新的活力。胡惠林、王媛更是提出了从“生产性保护”到“生活性保护”的理念。

  传统技艺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离不开当代社会民众生产生活的现实需要。事实上,生产性在非遗保护类别中,特别是传统技艺类遗产保护中大都存在,但市场的需求是起决定作用的。没有需求、没有消费,就没有市场,生产就是徒劳的。生产与消费是紧密相连的,消费是生产的内因。 “无论是大众消费的‘非遗’项目,如年画、剪纸、风筝、玩具、编织、绢花等,还是富豪、收藏家或贵族消费的高端产品,如雕漆、云锦、玉雕、木雕、木作、花丝镶嵌等,无不通过市场而实现其价值。”因此,非遗的生产性保护应根据民众的消费需求来决定,并根据市场的需求来作适当的调整。

  但是,非遗生产性保护在现实中也遇到一些问题,这就是当下一些企业借生产性保护之名进行过度产业化、市场化运作,违背了非遗生产性保护的初衷,对传统技艺造成了严重破坏。如作为中国古老“虎图腾”崇拜的布老虎,至今在山东地区广泛存在,胶州地区自古就有送小孩布老虎的习俗,姥姥在小孩满月时送孩子布老虎,意在驱鬼辟邪,有期盼孩子健壮的寓意。莒县有结婚时送“对虎”希望新人百年好合的意义。过去,布老虎都靠手工制作,有特定的对象和特定的寓意,但现在除临沂地区个别老年妇女仍在坚持手工制作外,其他地区基本上是通过开办工作坊进行布老虎的批量生产。在潍坊,布老虎的文化遗存不是很多,但经营者瞄准旅游市场,立足营销,进行统一裁制,用缝纫机进行批量生产。一个熟练人手一天能生产20多只布老虎。在市场运作下,经过机器批量复制,销售量大增。但此时的“布老虎”已不是民间流传的信仰物——“小孩守护神”了,只是一种现代工艺品,它所具有的文化符号意义已经荡然无存。鲁南云肩也存在同样的问题。鲁南云肩是我国云肩技艺的重要代表之一。作为婚俗活动的重要文化载体,云肩体现了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期冀。如“四方云肩”代表事事顺心、事事如意;“八方云肩”则含有八方吉祥美好的祝愿等。至今临沂沂南县仍有年龄较大的女性从母亲那里学来手艺在农闲时从事云肩制作。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的冲击之下,原本蕴含民俗情感和艺术表达的技艺现在转化成为商业工具,过去耗时两三年才能完成的云肩制作现在从最初的制作阙子到最后的串珠、绱领都是由不同的人进行流水线生产,为商业订单进行加工,以旅游商品的形式批发至全国各地销售,从中牟取经济利益,使传统技术丧失了情感追求和文化意蕴。藏族的唐卡也是如此,手工生产技艺被机器生产所替代,它们所承载的文化意义消失。目前市场上有很多印刷品唐卡,打着非遗的旗号批量生产挤占了市场。与手工制作相比,机器生产更容易提高效益,但是,商家显然挣的不是印刷画片的钱,而是把“唐卡”作为文化产品销售。如果不加区分地一概冠以“唐卡”的名目,这种掠夺性的价值转化方式会迷惑消费者,唐卡艺术品市场就会被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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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微信公众号 2016-05-17
【本文责编: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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