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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谎的社会学

说谎的社会学

说谎的社会学

吴丹红  

来源: 博览群书 日期: 200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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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记者洛特(Tim Lott)曾经在1990年时把逝去的80年代称为“谎言的十年”。现在的情况似乎更糟糕。我们的耳边总是充斥着很多虚假的广告、伪造的数据、浮夸的名声政绩、不实的阿谀奉承,各式各样的骗子粉墨登场,让人恍惚觉得社会已经丧失了诚实的品质。谎言真的如此泛滥吗?

  一位澳洲学者叫约翰·巴
恩斯的,出了一本《一派谎言》(A Pack of Lies)的书,书名就让人耳目一新。不过,书名下还有一个副标题,比较学术化——关于说谎的社会学(towards a sociology of lying)。如果从学科分类而言,这个问题应当归入社会心理学的范畴。这不是一本严肃的社会学或者心理学的学术著作,而是生动地解构说谎现象的案例读本。

  作者在导言中开门见山,“谎言无所不在。我们不断听到谎言,不论公私生活领域皆然。”的确,从小到大,谁没有撒过谎,谁又没有被骗过?但如果仅仅把撒谎作为人性的弱点,那就有失偏颇了。父母虽然教育小孩子要诚实,但自己却有时对孩子撒谎;夫妻之间若完全坦白,足以加速离婚;律师为了客户的利益,费尽心机地发展出“以事实堆砌谎言”的技巧;政治家靠谎言周旋于各种利益团体之间……是的,如果较真细究起来,似乎每个人都在撒谎,但撒谎又不全是应受道德谴责的行为,没有这些谎言反而会破坏一种“默契”的关系。当你的朋友以期待的眼神征求你对她画作的意见时,虽然你认为她的画惨不忍睹,但你说出口的可能是:“嗯,看起来好像还不错。”

  巴恩斯指出,说谎在社会学上而言,实际上是社会制度的建构与维持所必需的。首先,没有谎言的存在,就没有“真话”的概念,真实是在与虚假的对比中产生的。在社会学家看来,说实话有着实用的原因,即维持社会的正常交往。同样,撒谎也有着类似的实用意义。例如,精神病学上认为,儿童第一次撒谎是“迈向独立自主的关键一步”,从不说谎反倒意味着没有想象力。其次,说谎在人类历史中源远流长,在某种程度上说是演化的产物,而且兼含文化演化与生物性演化的影响。不止是人,动植物上也常见欺敌或诱猎的特征,作为其求生存繁衍的手段。而在人类身上,撒谎也作为一种维持内心平衡的策略存在。再次,从撒谎的动机和目的而言,谎言并不一定是恶意欺骗。为了顾及听者的感受,言者可能撒个“善意的谎言”;为了激励自己,我们会用谎言“自我催眠”。二战电影《美丽人生》《说谎者雅戈布》就是最好的例证。如果没有谎言,可能有的人根本没有勇气在那么艰难的环境中活下去。试想一下,当一位意志脆弱的人患了绝症,事实真相可能足以摧毁他生存的希望。他的亲人会选择直接告诉他一切么?

  古代哲学家奥古斯丁曾经指出,要判断某人是否撒谎,依据的是其心中的意图,而非事件本身的真伪。因此,我们关注的是言说者的动机。如果说谎的动机是善良的,那么可以称其为无害的谎言;如果动机是意在伤害,那么就是邪恶的谎言。可是,人的动机很难捉摸,也是变化不定的。有些谎言,初时为善意,后来为掩饰而演变成恶意;有些谎言,本来是恶意的,但最终变成无害的闹剧。也有极端的情形,恶意的说谎者因为遇到警戒的听众,反而自身受到伤害,而善意的说谎者因为被误解而被当成恶毒的骗子。因此,简单地以善意和恶意的两分法来区别谎言的性质,并不总能奏效。巴恩斯在《一派谎言》中,意识到了谎言动机的复杂性。他分析了在一些读者熟知领域中谎言的存在,如战争、政治界,谎言如家常便饭,被认为是不受谴责的;而在一些模糊的领域,如法庭与警界、广告、官僚体系、历史与传统,人们既期待听到实话,也期待听到谎言,但通常人们还是更希望听到实话。进一步的,在一些明白要求说真话的领域,如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对撒谎是相当不宽容的。的确,我们经常在一些媒体的广告中听到一些言过其实的宣传,但通常有理智的人都不会盲目相信,因为适当的夸张是这个行业通常的做法。但是一旦涉及到科学领域的问题,或者关乎政府的诚信,人们是很难容忍任何欺骗的。如果一位专家被人发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说了谎,那么他的事业算是彻底完蛋了。

  说谎是一种社会现象,那么如何察觉谎言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社会能力。在巴恩斯看来,说谎是成长的一部分,察觉谎言的能力也是伴随着社会化的过程而发展的。成功地说谎,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语言本身潜能的开发,这主要是一种后天习得的能力;但拥有成功说谎的能力并不表明具有识别谎言的能力,后者同样需要学习,即需要对日常语言的暧昧性具有敏锐的感应。不过,正因为语言具备怪异、特殊与暧昧的性质,才使作为叙述传统的“小说”成为可能。作者在这本书中讨论了小说中欺骗的可能性,考察了小说家如何坚称或否定其文本的真实性,发现不只是真实陈述有时可以变成谎言,没有欺骗意图也可能作出不实陈述,并且没有人受到欺骗。看过《西游记》的人不会天真地认为当年玄奘是在一只猴子的保护下去西天取经的吧?小说虽然充斥不实陈述,但却刻意不想成为谎言。尽管有人要一厢情愿地在不实陈述和真实之间进行联系,但小说毕竟不同于说谎。由此扩展开去,我们会发现,以道德语汇审视说谎,和以社会学的语汇评价说谎,是完全不一样的。道德上对说谎的谴责,相比于社会学上对说谎意义的解释,目标有别,后者是要对社会如何运作有更好的了解。在社会学家看来,诚实固然是人际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但现代文明的一些制度正是在信任缺失之下繁荣茂盛的。例如,合同法律制度,正是拜社会缺乏信赖所赐。从这种意义上说,我很赞成巴恩斯“谎言是一种福祸参半之恩赐”的断语。

  那么,我们非得说谎吗?我们能根除谎言吗?这就要看谎言伴随我们有多久。有人或许会认为,历史上曾经存在没有谎言的时代,甚至认为谎言是因商品经济带来的副产品。其实这种看法是大错特错的。就拿五十多年前的中国而言,那个被后人认为“红色道德”的年代,忠诚是人们挂在嘴边的口号,但实际的情形呢?“浮夸风”、“大跃进”、“反右”、“个人崇拜”,不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么?要论谎言的猖獗,肯定较现在为甚。但是,之所以近些年越来越感觉到欺诈盛行,只是因为信息传播和媒体的发达,使谎言更容易被揭穿而已。事实上,说谎在原始的农耕社会就已经存在了,甚至可以追溯到人类的老祖先猿人甚至更早。巴恩斯在全书最后非常简洁地指出:“我们全部会说谎。”学会在适当场合说适当的谎,懂得何时该拆穿谎言、何时该装糊涂,拿捏说谎的分寸,或许还是人生的一大乐趣呢。但需要强调的是,谎言的存在有弊有利,端赖人们怎么适度分配,以及在社会制度层面上对它进行必要的约束。例如,在科学的领域,我们应当强调真实的调查和研究;社会生活中恶意伤害他们的谎言应当受到惩罚;政府为了不可告人的目的欺骗民众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些人缺少的是一双辨别真假的慧眼,但有些人,缺少的或许是戳穿谎言的勇气。面对欺骗和谎言,特别是假公权力而行之的丑闻,我们是愿意做《皇帝的新衣》中那个说真话的小孩,还是一团和气的旁观者?谎言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谎言盛行,反而被认为是真理。                                                            
                                                                 (本文编辑:朱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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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是一种福祸参半之恩赐”,引人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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