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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正来】《社会科学研究中若干问题》

【邓正来】《社会科学研究中若干问题》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
邓正来




(参见邓正来于2007年4月12日下午在中央民族大学文科楼1304会议室里举行的《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若干问题》讲座)

一、社会科学研究与学术传统
二、社会科学研究与学术批判
三、社会科学研究与问题意识
四、社会科学研究与学术研究的层面



三、社会科学研究与问题意识
  关于社会科学研究与问题意识这个问题,诸位可以去看看你们的教科书,看看你们身边可以买到的专业书籍和文章,以及核心期刊上被认为好的文章。坦率地讲,这些文章大都是没有问题意识的。这是一个事实。

  我们写的文章和论著,大多是在作判断、作陈述。这种“写作形式”大概是这样的,即把一个不知受什么影响而得来的判断用作不加质疑的前提,然后就提出一个观点并为它组织所谓的论证、注释等等。但是作者本人却并没有他自己的理论问题。有的论者在一篇文章中说我就是要把人权问题讲清楚,但是这却不是理论问题,或者不是我们做研究所应追问的理论问题。就此而言,为什么在大家都知道人权的时候你还要讲人权?为什么在没有“和谐权”的时候,你去讲和谐权?为什么没有讲建设和谐社会之前你不讲“和谐权”?你讲“和谐权”对大家认识人权究竟有什么意义或研究能够进一步开放出什么理论问题?这是我们在进行知识生产的时候必须直面的前提性问题,是我们必须追问的问题。

  你们现在去回想一下你们度过的硕士论文或者博士论文,大都是按照题目对相关方面所做的“知识性”的描述,而根本不是以某个理论问题勾连起来的思考。讲到“问题”,我们还有必要注意另外一点,即问题本身并不等于是理论问题。因此,在我们的学术研究中,我们一定要注意区分常识问题和理论问题。……

  ……缺少了这样的问题意识,我们的讨论将停留在概念对概念的层面。

  现在假使我们认同了理论问题之于学术研究的重要性,那么大家可能还会追问,这个“理论问题”到底是从何而来的呢?下面,我打算继续谈一下产生理论问题的两个脉络。当然,在具体的研究中这两个脉络实是勾连在一起的。

  第一个脉络就是前面讲到的“学术传统”或理论脉络。……理论脉络非常重要,而这需要我们读大量的原典、原著和翻译过来的著作,甚至需要我们认真研读国内论者的文献。如果不以理论脉络为基础,那么你就无法知道你提出来的问题在这个脉络当中是否具有意义。因此,理论问题的建构也同样依赖与学术传统或理论脉络,依赖于我们的学术批判意识。

  第二个脉络,即我们的理论问题来源于我们对现实结构的关注和分析。我今天给大家讲一个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自1994年我国颁布了这部法律起,我检索了一下我们的学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很有意思,我发现十年来只有35篇文章是讨论这个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其中大多是讨论欧盟、越南、菲律宾权益保护的,跟中国人没有关系。另一些文章是讨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经济法还是民法的问题,以及讲拉动农村消费问题的,而这些都与中国“消费者权利保护”这一现实问题是没有干系的。还有几篇是讲王海打假的。王海打假确实很重要,涉及我们中国人自己的权利保护问题,但这里的中国人是指哪些人呢?我们认真想想:王海打假为什么都是到超大的能够兑现的企业中去打?为什么要到豪华的精品店去打?他怎么从来不到农村去打?从来不到农村的小摊上去打?他是一定不会去的。因为中国所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只设立在县以上,“3•15”和中央电视台及其他电视台打假都只是在城市里进行,而跟我们的广大农村是没有多少关系的。可是,中国的9亿农民不是消费者吗?他们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为什么可以被忽视掉呢?

  我们不要以为中国的社会科学家们所讨论的消费者之概念如何科学、如何严谨,……我只提一个问题:为什么如此之科学且严谨的消费者概念却不能把中国广大农村的消费者涵盖在里面呢?我们的社会科学家讲的都是时髦的要严格货物上架的审查制度等,要求超市商品上架前进行严格的审查。可是在农村是这样吗?对那些小摊贩,如何讲上架审查制度呢?如果不是喝酒把人喝死了,我们是不关注他们的问题的。不把小孩的脑袋喝大了,我们是不知道奶粉是有问题的。还有水的污染与癌症村的发生,等等。在农村,这些权益问题的发现全是也只能是结果性的。但是我们的社会科学研究却根本不关注这些问题。我们的研究框架、我们的概念工具、我们的理论取向,根本就无法使我们去关注真正的中国权益保护的问题。我们讨论的只是概念问题,根本不关心中国的现实结构。因此,这样的思考也是根本不可能开放出中国社会科学自己的理论问题来的。换言之,现实结构对理论问题之建构具有着重要的意义:理论问题的产生不仅来源于我们的理论脉络本身,还来源于我们对中国现实结构的关注或分析。但现实结构不是我们认为可以看得到的那些“现象”,而是支配这些现象得以产生的背后的结构。


出处:中国人类学评论第4辑Chinese Review of Anthropology, Volume4,第64~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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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读到邓先生的这篇文章,很有感触。貌似知网检索不到,敲出来与君共享。打错字的地方,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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