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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和平]“56个民族的来历”并非源于民族识别
——关于族别调查的认识与思考
  作者:秦和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6-10-06 | 点击数:9266
 

  根据省政府的指示,怒江区人民代表再次召开会议,同意建立,但部分代表提议贡山县名称宜将独龙族置前。“现我区政府委员、协商委员联席会议再次协商讨论,结果一致认为贡山县虽怒族人口比都(独)龙族多,按法订(定)应以怒族排先,但从政治影响、对居住未定界的都龙族的影响方面来考虑,仍将都龙族排先才好,故一致通过该县名称仍为都龙族怒族自治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的创建,印证了我们前述族别调查与建立民族自治区直接相连,有着因果的联系。

  虽然,怒族及独龙族经过调查得到确认,但是归并怒族中的生活在兰坪兔峨乡江末、果力及泸水的“若柔”(又称“兔我”)人表示了异议,认为其习俗、语言等与怒江各地怒族存在差异。1954年,专家们曾调查在泸水的“若柔”人,虽然承认其服饰、习俗等与怒江怒族存在差别,但认为其语言与碧江匹河、老母登等地的怒语接近,以语言归类,仍是怒族。1958年,语言专家再做调查,认为“若柔”人的语音、语法与彝语相似,有密切关系,但对其族属未加定论。1960年,又有专家调查,比较前两次结论后,认为“在进一步将‘兔我’语与巍山彝语以及怒江自治州的怒族语进行比较研究后,再考虑‘兔我’人究竟应属彝族支系或怒族支系”。看来,以语言辨析来族别仍有缺陷,不过,考虑归考虑,这只是学者们的意见,他们属于怒族支系则没什么,如果属于彝族,问题则不简单!因而,“若柔”(兔我)人今天仍属怒族。

  五、对云南“族别调查”的认识暨论“民族识别”

  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云南的族别调查规模最大、涉及族群最多、范围最广,次数最多。经过调查,“识别”了得到国家确认的6个少数民族,列作单一民族。关于这些族别调查及结果,多有研究,积极评价。我们只想说的有:

  族别调查属于当时云南省的日常民族事务之一,是过去相关工作的继续,不必过于拔高。早在民国年间,就有学者开展该省的族别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相关地方政府继续从事该项工作,广泛调查,搜集资料,弄清情况,编纂《少数民族同族异称分类表》及众多资料汇集等,肯定了藏、彝、白(民家)、傣、景颇、傈僳等十余个民族。而1954年、1958年及1960年开展的族别调查,是过去相关工作的延续,只是其规模要大些、范围要广些、学者来源更广泛而已。

  关于族别调查,除前引《云南省民族工作四十年》那段记载外,该书对之并无专门总结。甚至其他相关的官方书籍也少有反映。再查阅当时省委、省边工委等相关资料,难找踪迹。就边省民工委负责人孙雨亭及王连芳的文集中找不到相关的材料。主持该项工作是李群杰(时任省民委副主任),他在其简历中也没有提及。仅有马曜在回忆录中有这样一段话:

  云南民族多,一个民族由于长期分别居住于不同地区形成若干支系和语言,……1951—1953年间,各地、县报到省民委的民族名称有数百种之多。经过初步归并,仍有132种(原注,多为民族支系名称。下同),除了彝(大部分)、白、傣、回、傈僳、佤、纳西、景颇(当时称“山头”)等几个较显著的民族外,对其中支系较多的民族如何辨别民族方言与民族语言而加以识别区分,确是一个重要的问题。1954年,国家民委派遣中央民族学院林耀华教授率领一个民族社会调查组来昆明,协助云南省开展民族识别工作。由于得到傅懋绩领导的民族语文组的大力协作,通过语言和方言的分析,区分了民族和民族支系,基本摸清了全省民族成分和语言系属等重要问题,并对68个大小族体(多是民族支系)作了识别,确定了民族归属。

  马老的回忆除印证前面所称民族语文工作促成了族别调查外,还说明所谓“识别”属于社会调查范畴,这些只是当时民族事务中的日常工作,不宜过于强调,拔高评价。

  开展族别调查,弄清情况,确认某民族,在于承认该民族的社会地位,保障其平等权利。在我国的社会生态中,最直接后果体现在建立该民族的自治区,选拔、培养及任用“自治”民族干部,实现机关“民族化”及某些优惠的政策等等。通过1954年族别调查,云南省除确定北纬24°为民族分界线,归并了相关的民族外,有6个民族得到了国家确认。之后,大理、迪庆、红河、文山及楚雄等自治州,耿马、贡山等自治县就随之建立,呈现因果联系。这之中以红河州尤具典型性。1954年元月,红河哈尼族自治区成立,哈尼族是该自治区(州)的“自治”民族。经过调查,明确该州还有数量众多的彝族群众。按照区域自治的要求,该民族的权利要得到尊重和保障。于是,该州在1957年1月更名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彝族列为该州的“自治”民族。其实,云南省因开展族别调查后而建立民族自治区并非个案,其他开展族别调查的省区事后均产生出这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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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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