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2024)预备通知   ·媒体报道|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召开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学理研究

首页民俗与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理研究

[艾哈迈德·斯昆惕]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遗产化反思
  作者:艾哈迈德·斯昆惕   译者:马千里 巴莫曲布嫫 审校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8-03-25 | 点击数:6084
 

  这一概念看起来完全是主观的,并且提出一种共识性定义的尝试恐怕也是徒劳的。而2001年,即第一批代表作公布以来,一些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对这一称号提出的质疑也印证了其中的矛盾。这些国家批评该称号的精英主义色彩,认为其称号的评选标准更多体现的是对这些文化表现形式的个人好恶或社会立场,而非文化表现形式的内在基质;这就意味着这一非物质遗产称号完全是一种政治上的判定。对照公布的第一批和第二批代表作名单,我们马上就会质疑被评审团成员(由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任命)批准的各项标准的解释,质疑这一解释如何能将地方层面的认同(在当地)通过国家层面的认可(决定准备申报)上升至国际层面的代表作称号的获得(宣布)。实际工作是非常艰难的,我们也完全能够理解评审团,理解它需要在与相关遗产项目的内容有关的标准之外援引其他标准,例如该项目的存续状况是否良好?是否扎根于某个文化“传统”?是否按照该计划的文件规定而编制了相关的保护计划?

  在对“杰作”这一概念的质疑之下,特别是由于一些在这里展开会显得过于冗长的原因,人们开始着手准备一份新的国际文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2001年举行的第31届会议上决定创建一份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书,并邀请总干事向其提交一份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的报告和一份国际性公约的草案(31 C/30号决议,2001年11月2日)。在教科文组织大会第164届会议上,执行局决定建议“总干事召集一次或几次政府间专家会议……其中第一次会议可在2002年9月召开,以确定公约草案涵盖的领域并推动公约起草工作的进行。”(164 EX/3.5.2号决议,2002年5月)

  此后,三次政府间专家会议相继在教科文组织总部召开(2002年9月23日-27日、2003年2月24日-3月1日、2003年6月2日-14日)。笔者作为摩洛哥政府的代表参加了第一次和第三次会议。这三次会议的成果就是《公约》草案的出台。该草案于2003年10月在教科文组织大会第32届会议上通过。在此之前不久,也就是2003年8月,在摩洛哥阿西拉(Assilah)还召开了一次国际研讨会,主要讨论《公约》创建的程序、相关问题和要点。《公约》最终文本通过以前,则经历了激烈的辩论,不过辩论始终是富有建设性的。与1989年《建议案》和1999年设立的代表作计划相比,该《公约》在若干方面具有创新性,主要表现为:《公约》的特性使其成为对加入该《公约》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的文书;放弃有争议的“杰作”的概念,采用更适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名称;将国内清单的编制作为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基础;由教科文组织设立资助机制以落实《公约》。

  总之,1989年《建议案》和2003年《公约》之间间隔了15年。这一时期的工作体现为概念的演进、方法论上的变化,以及一种更为主动和自愿的取态。不过,有意思的是,最终达成的结果在形式上是以1972年的《世界遗产公约》为出发点的。那么,如果我们知道终究还是要从这样一份业已经历了一代人的《世界遗产公约》中寻求启发来新建一份国际规范性文书的话,我们为何还要等待这么久呢?此外,还需指出的是,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的精神始终笼罩着2003年《公约》起草的过程。参与2002年至2003年期间辩论的专家们对此大都记忆犹新,即使主张这两个“公约”分别涉及不同的领域,需要采纳不同的方法,大家也总是在为参照1972年《世界遗产公约》而辩护。然而,隐含在2003年《公约》中的论据,还是能让人想到物质遗产与非物质遗产之间的紧密联系。

结语

  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构建地方、地区和国家三个层面认同的主要因素。教科文组织则通过寻找最有效的保护方式以在国际层面上构建认同。由于1989年通过的《建议案》很快就显现出了局限性,因而经过一系列准备工作,《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这一计划在1999年得到实施。尽管该计划引发了讨论,同时产生了三批共计90项经过确认和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该计划依然存在缺陷,例如对“杰作”这一有争议概念的使用,同时对各成员国也缺乏约束力。教科文组织由此开始着手准备一份新的规范性文书,即于2003年通过并于2006年生效的《公约》。

  教科文组织的以上规范性行动旨在协助各成员国和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保护其遗产。这些遗产事实上已经成为人类的共同遗产。这些规范性行动的背景则是正在发展中的遗产化进程,这些行动有时也会激发或促进这一进程。面对着社会和经济的难题,还有文化的变迁,社区和群体陷入了日益严重的困境。这种隐性的困境既混乱又令人焦虑。然而,这一逐步与原先自己眼中的自身认同相脱离的遗产化进程,也变成了一种寻绎自身的动力。尽管这一寻绎始终没有完成,但却一直为新的希望有时是新的幻想提供养分。文化(人类学意义上的)事实面临消亡的危险,需要获取新的功能,因而被视作值得保护的文化遗产。而通过相应的努力,各行动方,不论其身分何如,都进入了一个“遗产时代”(temps patrimonial)。这个时代引发了一场面临重重挑战的粗放型竞争。“本真的幻想”来源于各行动方的信念。他们想要利用一切手段延长祖先成就的生命力,而实际上,问题的关键更多地在于今天,特别是未来,而非过去。

(本文刊于《民族文学研究》2017年第四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见原文)


继续浏览:1 | 2 | 3 |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张世萍】

上一条: ·[杨利慧]官民协作:中国非遗保护的本土实践之路
下一条: ·[王均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过程与社会性别角色再生产
   相关链接
·敬文民俗学沙龙:第40期活动预告(2024年3月17日上午9:00)·首期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插花高级研修班在京开班
·朱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研究:概念、历史及趋势》·巴莫曲布嫫: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策研究:概念、历史及趋势》
·青岛大学举办“万柿大集——第三届柿子采摘文化节暨胶州非遗进校园活动”·王晨阳: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 学术论坛上的致辞
·“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促进可持续发展”学术论坛在山东大学举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东亚多部门地区办事处驻华代表处主任夏泽翰教授:两个关键点
·视频 ‖ 水是一切生命之源:魁立先生访谈·新书发布 |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国经验》
·中国民俗学会成立四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23年年会非物质文化遗产论文选编·[王晨阳]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
·[王晨阳]非遗成都论坛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马盛德:非遗传统舞蹈首先是保护传承,“创新”不能太着急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十八届常会将在博茨瓦纳卡萨内召开·中国民俗学会纪念《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通过二十周年学术专栏在线发布
·[程瑶]从饮食技艺到粮食安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中国实践及其路径选择·[郭翠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到“活态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术语选择事件史循证研究
·[冯王玺]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术二十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实践路径·[邹培培]非遗语境下生产民俗对地方认同的建构路径与内在机制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学会理事会费缴纳2023年会专区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