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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天明 郝世亮]浅论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及其时代性挑战
——以新疆游牧少数民族妇女为例
  作者:岳天明 郝世亮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10-12-28 | 点击数:11883
 

 

内容提要:主流社会学对于个人社会化的研究具有性别视角消隐的缺憾,但现实和理论都要求对女性角色和生活的边缘化和曲解得到较大改观。如今,女性社会学的受关注蕴含着对妇女社会化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的吁请,因此,对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作出全景式的分析和考察就实有必要。本文的论述集中在: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内涵和内容;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研究的现状及不足;并以新疆游牧少数民族妇女为例,就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面临的时代性挑战作出了相应的分析。
关键词:少数民族;民族妇女;民族社会化;妇女研究

 
一、引言
 
个人社会化理论是社会理论中最重要的部分,借助于这一理论,社会发展才能获得文明支持和进步力量。①但主流社会学从来都是从“整体的人”出发对个人社会化进行研究的,所以,性别视角的消隐或缺失便成为必然。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传统学科中也有以男性为主、扭曲妇女的观念,②对妇女问题的认识和研究一度出现过“庸俗化”倾向,总是将妇女作为一个独立的分析单位,缺乏一种理论分析的动态视角和针对不同的研究对象而选择研究思路的分析策略。现实和理论都在要求对女性角色和生活的曲解和边缘化③得到较大改观。有鉴于此,包括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在内的相关研究就必须接受来自妇女的挑战,以弥补性别盲点这一明显的缺陷,这是符合时代发展的理性选择。让人欣喜的是,在我国,如今,女性社会学作为社会学的一支逐渐获得了清晰的学科定位,2007年9月,“中国社会学学会女性/性别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会”的成立,标志着这一学科走向了主流社会学界,④乃至于它“在社会学里是最受关注的一个分支”。⑤女性社会学的受关注便蕴含着对妇女社会化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的吁请,顺此,对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问题作出全景式的分析和考察就十分必要。
 
二、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内涵和内容
 
(一)涵义
由于受到民族传统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少数民族社会化具有不同于汉族社会化的特点。有的论著认为,这些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劳动技能、生活习俗的社会化,道德社会化、信仰社会化和性别角色的社会化等不同的方面。⑥实际上,只就这些方面并不能说明民族社会化与一般社会化之间的不同,⑦因为一般社会化也会通过这些方面表现出其组成。
社会化过程总要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中进行。对于少数民族社会化而言,这里的文化具有“双重性”:它既是特定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又涉及以主体民族为主的各民族文化共同的大文化背景。在少数民族社会化过程中,以上双重性的文化都不可偏废。从文化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文化的社会学性质只有到民族形成的时候才有可能,因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文化才成为社会或民族分野的标志,才使社会有了系统的行为规范,才使社会团结有了重要的基础,也才能通过文化塑造真正的社会的人。
少数民族社会化研究与一般社会化研究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民族性”,其研究的侧重对象是特定的少数民族。因此,有人将少数民族社会化定义为:“在特定的民族群体中,个体通过与群体的相互作用,适应并吸收民族的文化传统,形成民族意识,成为一个合格的民族群体成员的过程。”⑧
笔者以为,这一定义的适应性是有限度的。对于民族心理学、民族学和人类学等学科来说,它们研究社会化的焦点侧重于个体的“民族性”或“民族化”,比如美国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在《菊与刀》(1946)中对日本民族性的研究更多地与此靠近。如果将此定义用到以研究民族社会关系及其协调运行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学中,则显得过于狭隘,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理论上,其解释力都将明显不足。
在各民族的交往与融合空前扩大的今天,各民族成员的社会化过程不能仅仅停留在“民族化”的层面,更重要的是其“族际化”的延伸和展开,只有在努力适应其他民族的文化和现代文化的过程中,才能逐渐获得生存和发展机会。因此,我们可将上面的民族社会化定义理解为狭义的民族社会化,广义的民族社会化还应包括民族及其成员在族际交往中对其他文化尤其是主流文化的适应。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社会化可以定义为:特定的少数民族群体成员吸收并适应民族文化传统,以及学习并逐步适应更广泛的社会环境中的文化,从而成为合格的民族社会成员的过程。
对于“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这一重要概念,在已有的妇女社会学文献中还没有明确地定义过,但在明确了“少数民族社会化”以后,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就不难理解。如果说,社会化这一概念在中国女性社会学中可以被定义为“自然性别的人或生物性别的人成长为社会性别的人全部过程以及性别人适应社会生活的整个过程”⑨的话,那么,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则只是将其对象特指于少数民族妇女而已。但实际的情况远远要更为复杂,因为这里的性别社会化虽然是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的主要内容,但仅以它替代后者还是远远不够的。
社会化问题本身的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从多角度出发对少数民族妇女社会化加以全方位的解读。
1.民族文化的角度
社会化总是要发生在特定的社会当中,而“社会又是文化的担当者与维系者”,⑩所以,社会主流的社会化理论就被认为是一个文化的传递和延续的过程,对于社会化的个体来说,社会化就是内化社会文化,将一个社会类型下的主流文化所倡导的价值、理念、规范自觉转变为个体的价值期待和行为方式。在历史流转的漫长岁月中,人类社会呈现出多样化的文化模式。在一定意义上讲,不同民族的区分就是依据各自不同群体的“文化模式”之差异性来确定的。不同的民族文化模式对两性的角色规范、经济活动安排、生活习俗要求等方面都具有差异性,所以理解少数民族妇女的社会化就要首先考察其所处的民族文化模式。
2.人格发展或称个性发展的角度
人格“指的是特殊的思想、感觉和自我观照的模式,它们构成了特殊个体的一系列鲜明的品质特征。人格可以分为几个主要的部分:认知(思想、知识水平、知觉和记忆)、行为(技能、天赋和能力水平)及情感(感觉和感情)”(11)。人格发展属于对少数民族成员个体层面上的社会化考察的一个主要方面。所以,少数民族妇女在现代化进程中的人格特质可能发生哪些改变?传统少数民族妇女的角色规范是怎样影响其人格的发展的?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是应该涉及和考察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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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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