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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成]《踏谣娘》考源
  作者:康保成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1-18 | 点击数:33735
 

 
    《踏谣娘》是备受关注的我国早期歌舞戏剧目。王国维说该剧:“有歌有舞,以演一事”,“不可谓非优戏之创例也。”[1]任半塘谓:“《踏谣娘》为唐代全能之戏剧,在今日所得见之资料中,堪称中国戏剧之已经具体、而时代又最早者。”[2]几乎所有的戏剧史著作,都认为《踏谣娘》是宋元戏文出现以前戏剧性最强之歌舞戏。
然而,由于文献记载相异之处甚多,学术界对该剧目的看法分歧颇大,使《踏谣娘》的真面目似显若隐,似真若幻,成为中国戏剧史上最著名的疑案、悬案之一。为便于讨论,现将有关记载大体按时间先后转录如下:
 
1、唐刘餗《隋唐嘉话》:
隋末有河间人,皻鼻,酗酒,自号郎中,每醉,必殴其妻。妻美而善歌,每为悲怨之声,辄摇顿其身。好事者乃为假面以写其状,呼为“踏谣娘”,今为“谈娘”。[3]
 
2、唐崔令钦《教坊记》“踏谣娘”条:
北齐有人姓苏,皰鼻,实不仕,而自号为郎中,嗜饮酗酒,每醉,辄殴其妻。妻衔悲,诉于乡里。时人弄之,丈夫着妇人衣,徐行入场。行歌,每一迭,旁人齐声和之云:“踏谣娘和来,踏谣娘苦和来!”以其且步且歌,故谓之“踏谣”;以其称冤,故言苦。及其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为笑乐。今则妇人为之,但云“阿叔子”。调弄又加典库,全失旧旨。或呼为“谈容娘”,又非。[4]
 
3、宋曾慥《类说》卷七引《教坊记》“苏五奴”、“踏谣娘”条:
苏五奴,妻善歌舞,亦姿色,能弄《踏谣娘》。有邀迓者,五奴辄随之前,人欲其速醉,多劝其酒,五奴曰:“但多与我钱,虽吃 子亦醉,不烦酒也。”今呼鬻妻者为“五奴”,自苏始。
北齐有人曰苏葩,鲍鼻,实不仕,而自号郎中,每醉辄殴其妻。妻衔悲,诉于乡里。时人弄之,丈夫着妇人衣,徐步入场行歌,每一迭,旁人齐和之云:“踏谣娘苦!”和者以其且步且歌,故谓之“踏谣娘”;以其称冤,故言“苦”。及其夫至,极斗闹之状,以为笑乐。今则有妇人为之。[5]
 
4、唐杜佑《通典》卷一四六:
踏摇娘生于隋末。河内有人貌丑而好酒,常自号郎中,醉归必殴其妻。妻美色善自歌,乃歌为怨苦之词。河朔演其曲而被之管弦,因写其妻之容。妻悲诉,每摇其身,故号“踏摇”云。近代优人颇改其制度,非旧旨也。[6]
 
5、唐段安节《乐府杂录》“鼓架部”:
苏中郎——后周士人苏葩,嗜酒落魄,自号“中郎”。每有歌场,辄入独舞。今为戏者,着绯,戴帽,面正赤,盖状其醉也。即有《踏摇娘》。《羊头浑脱》、《九头狮子》、《弄白马益钱》,以至寻橦、跳丸、吐火、吞刀、旋盘、觔斗,悉属此部。[7]
 
6、《类说》卷十六“八迭戏苏中郎歌场独舞”条引《乐府杂录》:
乐有搭鼓,即腰鼓也。昔有人,父为虎伤,上山寻尸,山有八折,故曲八迭。戏者披发丧衣,面作悲啼,盖造丧之状也。苏中郎葩,嗜酒落拓,每有歌场,辄入独舞。今为戏者,着绯,戴帽,状其醉也。又有《踏摇娘》、《羊头浑脱》、《九头狮子》、寻橦、跳丸、吐火、吞刀、旋盘、斤斗,悉属此部。[8]
 
7、唐常非月《咏谈容娘》诗:
举手整花钿,翻身舞锦筵。马围行处匝,人压看场圆。歌要齐声和,情教细语传。不知心大小,容得许多怜。[9]
 
8、《旧唐书》卷一八九下《郭山恽传》:
中宗数引近臣及修文学士,与之宴集,尝令各效伎艺,以为笑乐。工部尚书张锡为《谈容娘舞》,将作大臣宗晋卿舞《浑脱》,左卫将军张洽舞《黄麋》,左金吾将军杜元琰诵《婆罗门咒》,给事中李行言唱《驾车西河》。[10]
 
在上述第14项记载中,该剧目的名称、男女主人公的姓名和故事情节均有歧异。那么,《踏谣娘》和《苏中郎》究竟是同一个戏还是两个不同的剧目?这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争议。王国维认为《踏摇娘》与“苏中郎”当为一事,他说:“此事……一以为隋末河内人,一以为后周士人。齐周隋相距,历年无几,而《教坊记》所纪独详,以为齐人,或当不谬。”[11]任半塘力辨《苏中郎》与《踏摇娘》为二剧,谓二者“离之则双美,合之则两伤”,又谓《踏摇娘》演出情况有前后两期之别,早期的演出情况是:“旦为主角,先出场徐步行歌,旋即入舞,歌白兼至,以诉冤苦。既罢,是第一场。末旋上,与旦对白,至于殴斗。妻极痛楚,而夫反笑乐,是第二场。……旨在表示苦乐对比,家庭乖戾,男女不平,乃完全悲剧。”又说:“晚期之演出,多一丑脚登场,扮典库,前来需索,是为第三场。……净丑对旦之调弄,无非滑稽取笑,甚至低级趣味……将原来悲剧情绪冲淡,甚至全然消灭。……崔氏所谓‘全失旧旨’者,不知即果指此否?”[12]
更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材料中的第58条未言及故事扮演,所谓“独舞”和“谈容娘”都只不过是舞蹈而已。所以周贻白在反驳任氏之说,主张《苏中郎》与《踏摇娘》本为一剧(参周贻白《中国戏曲发展史纲要》)的同时,还提出:这项表演在本质上是舞蹈,最多是由“舞”向“剧”的过渡形式。他说:“既称‘踏摇’,明明是舞蹈,虽然也因其‘且步且歌’而称‘踏谣’,但仍当以‘踏’为主。”他还根据《旧唐书·郭山恽传》的记载,提出,“‘踏摇娘’或‘谈容娘’,在当时实实为一项舞蹈节目,并曾传入宫廷而由大臣表演。”他解释说,这项表演形式虽有人物装扮故事,有歌唱,有舞蹈,和北方民间小戏的表演方式几乎全同,“然而,在当时仍只认作是一种舞蹈”,“‘踏摇娘’这项舞蹈,应当是由单纯的歌舞表演走向戏剧的一种过渡形式。”[13]董每戡的看法与周贻白十分接近,他说:“‘踏谣娘’的故事固不同于‘苏中郎’,两者却有着血缘的关系,不过有前一阶段和后一阶段之别。”“苏郎中醉后独舞,这也许是这个舞的最初一阶段,……还是个单纯的抒情拟态舞,……不过是一个醉汉闯入歌场地独自踉跄醉舞罢了。”“这个歌舞剧一直在发展着,又进步得很快,例如由单人独舞进步到双人既歌且舞来叙事。”[14]看来,董氏也认为《踏摇娘》是从“舞”向“剧”的过渡形式。这就提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踏摇娘》究竟属于何种表演形态?另让人不解的是,有的材料把《踏摇娘》与《拨头》、《浑脱》混记,这是为什么?
在讨论这一问题之前,有必要总结《踏摇娘》的几个要项:其歌舞表演的特点是以足踏地,摇动上身,且步且歌,一唱众合;表演者是河内(或云河朔、河间)人;男主人公爱饮酒、姓苏;表演时可能戴面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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