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刘正爱]荷兰人类学的发展状况

本帖已经被作者加入个人空间

[刘正爱]荷兰人类学的发展状况

荷兰人类学的发展状况

刘正爱      

     一、战后荷兰人类学的发展
     荷兰民族学原来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1953年,民族学正式改为“文化人类学”(也有人称之为“社会人类学”)。荷兰人类学的制度化经历了一个缓慢而复杂的过程。荷兰人类学是通过两种基本类型发展起来的:一种是普通(一般)人类学,它是以不同区域间的比较为主的。另一种是区域人类学,主要指印度尼西亚研究,也包括苏里南和荷属安提尔群岛以及非洲和其他地区的研究。19世纪初,这种双重性表现在民族学(一般人类学)和民族志(区域人类学)之间;19世纪末20世纪初,表现在民族学和印度学(行政官训练计划)之间;二次大战后,则表现在文化人类学和非西方社会学之间,两者既交叉又对立,而且两个学科常常同属于一个院系。荷兰人类学的这种双重认同的特征,一直持续到今天。
     1960年代以后,荷兰的人类学家和非西方社会学家们的研究兴趣出现多样化趋势。除了非洲研究外,他们还将研究对象扩展到印度次大陆、南美洲、中美洲以及欧洲大陆和地中海地区。1970年代,一系列的社会转型成为马列主义运动的导火线,越南战争更是扮演了诱发东方主义批判和殖民地社会科学批判的角色。与其他许多国家的社会科学一样,荷兰的人类学也经历了一场“变革”,许多人类学家开始反省殖民地人类学,并试图摆脱殖民主义遗产。到了80年代,对荷兰人类学的批判似乎达到了一个高潮。部分学者开始追随美国式的学术价值取向及其实践,为了与国际学术界接轨,荷兰人类学家开始追求“宏大理论”,并参与相关的国际性讨论。
     1979年,政府削减财政预算,这导致了大学的行政重组和院系调整,人类学界内部也开始出现分歧与矛盾。此时的社会科学院系的力量虽然还比较强大,但是选择社会科学的学生却逐年减少,维梅勒恩和高莫斯的研究表明,进入90年代以后,人类学和社会学等社会科学失去了往日的辉煌,被推到学术界的边缘。
     目前,荷兰拥有十六所大学,其中包括瓦赫宁根大学的农村社会学系在内,共有六所大学拥有人类学系。人类学由过去单一的区域研究课程设置发展为多地区、多视角的课程安排。除了传统的非西方社会学和文化人类学课程外,还设有社会人类学、拉丁美洲人类学、大洋洲澳洲人类学、发展社会学、农村社会学、经济人类学、宗教人类学、政治人类学、影视人类学、医疗人类学、女性研究等。
     二、结构主义人类学在荷兰的发展

     荷兰文化人类学的发展足迹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荷兰结构主义传统的形成过程。而这又取决于它与印度尼西亚的历史性联系。实际上,荷兰有两个较大的人类学传统,一个是阿姆斯特丹的比较主义和经验主义传统,其“目的是为了构建一个关于所有文化的巨大的资料体系,以便作为社会科学比较研究的工具”。他们都是理论人类学或“轮椅上”的人类学家,其比较主义色彩浓于区域性研究。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斯塔因梅茨、法根福特和科本。
     另一个是莱顿的结构主义传统,又称“莱顿学派”。莱顿首次设置民族学讲座是在1877年,但那个时期的研究大部分是百科全书式的,缺乏统一的理论范式,而且,持进化论立场的居多。这种情况开始出现转机是在1922年J.P.B.德·约瑟林·德·荣担任普通民族学讲座以后。德·约瑟林·德·荣的研究是从北美印度安语言学研究为出发点的,后来他把研究对象扩展到美洲大陆的各种文化以及文化史上面。在国立民族学博物馆任职期间,他受好友兼同事拉瑟尔斯以及以习惯法研究著称的凡·奥森布鲁根的影响,开始对印度尼西亚产生兴趣。
     荷兰结构人类学最大的特点是对总体分类体系的研究,其中包括亲属或婚姻等社会现象。在这里,杜尔干和莫斯的影响不容置疑。前者关于原始分类体系的研究,尤其是将分类的起源诉诸于社会组织的做法,为荷兰人类学家对空间分类与社会组织形态等的研究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1920年代后期,德·约瑟林·德·荣在亲属研究上实现了突破。他在课堂上不仅使用结构概念,而且用结构一词详细讲述亲属结构。通过对美洲、非洲和澳大利亚的研究,德·约瑟林·德·荣发现基于非对称婚基础之上的系统同时存在于母系血缘组织和父系血缘组织以及双系血缘组织里。非对称婚姻以及双系血缘的发现可以与其他的更基本的模式相组合,他认为,不能排除“有机的联结”。
     德·约瑟林·德·荣所引导的莱顿学派的最大特征在于重视田野和结构研究。1935年,德·约瑟林·德·荣在民族学正教授就职演讲上批判了进化论和文化圈理论,认为记述一个文化类型的特点或设定文化领域及文化圈的界限,与描述一个“人种”一样,是危险的。他主张要确立一个“民族学研究领域”,把注意力集中在每一个文化,即每一个民族及族群的文化上,集中在研究一个文化所需的、具有一定范围的和限定的地域上。所谓“限定的地域”,是指由几个社会组成的地域,这几个社会从历史上或语言上来看,明显有着相同的基础,从而具有相互间差异比较意义的社会。
     1949年,列维 斯特劳斯出版了《亲族组织的基本结构》。列维 斯特劳斯对荷兰,尤其是对莱顿学派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双方在一个问题上存在着分歧。J.P.B.德·约瑟林·德·荣发表了一部名叫“关于亲族与婚姻的列维 斯特劳斯的理论”的小册子,他在赞赏列维 斯特劳斯为亲族理论所作的贡献的同时,明确指出了列维 斯特劳斯推论的弱点,并指出列维 斯特劳斯不同意非对称交换和双系继嗣的组合(荷兰术语叫做“循环婚)”的主要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列维 斯特劳斯在后来的一封信中对德·约瑟林·德·荣细致、真诚的书评表示感谢,并解释他的研究乃基于逻辑推理,而非基于经验资料,他承认对凡·保登研究成果的忽视是他文献资料研究部分的最大失误,并表示将在适当的时候予以修正。
     战前荷兰人类学的作品,尤其是那些结构主义者的作品,它们的流通渠道只限定在印度尼西亚研究这样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而且这些研究都非常注重细节,很少有能激发人们学术创造力、能指明理论方向的东西。而尽管他们也使用结构一词,但莱顿学派作为荷兰结构主义而受世人瞩目还是在列维 斯特劳斯出现以后。
     荷兰结构人类学第二代领军人物是J.P.B.德·约瑟林·德·荣的侄子和学生P.E.德·约瑟林·德·荣。1956年J.P.B.德·约瑟林·德·荣退休后,P.E.德·约瑟林·德·荣接替了他叔叔的位置。在学生时代他就承继了先师的结构主义研究方法,通过对米南卡包和奴古里·森比兰的研究,以其独到的洞察力和视角,重新阐述了关于非对称婚和双系继嗣的理论。
     战后荷兰结构人类学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与诸多外国学者的互动来丰富自己的。著名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尼达姆、福克斯、莫耶等都在荷兰吸取了莱顿学派的理论经验,并形成了自己的理论。如果说战前荷兰结构主义是与印度尼西亚密不可分的话,战后则是以区域多样化、研究主题多样化为特征的,而且其影响已经不限于荷兰国内,在英国和日本,都不乏它的追随者。目前,荷兰人类学仍然保留着极强的结构主义倾向,莱顿学派的精神正在被新一代人类学家所传承。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本网发布时间:2008-8-19 10:24:42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