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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西民歌】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汾西民歌】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汾西民歌,流传于汾西城乡,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发展的民间音乐演唱艺术。
        据《汾西县志》记载,汾西民歌最早产生于宋代。其历史悠久、曲目丰富、曲调优美、生动有趣、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千百年来在汾西各地广为流传,深受群众喜爱。汾西民歌在长期的集体创作和传唱中,不断融入新的时代元素,形成了具有浓郁黄土风情和地域特色,主要包含劳动人民生产生活、风土人情、家长里短、婚姻爱情、革命故事等内容,以方言俚语和民间小调为基本音乐元素,以独唱、对唱为主要演唱形式,适合田间地头、广场舞台表演的雅俗共赏、喜闻乐见的民歌艺术。
        其代表曲目主要有《当媳妇难》《遭后娘》《小寡妇上坟》《割韭菜》《十枝花》《摘花椒》《观灯》《光棍哭妻》《对花》《打太原》《闹日本》等100余首。在当前传统文化保护的语境中,挖掘、整理传承和发展汾西民歌艺术,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Mu9wbPaQr9Vrl0pk7Iuo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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