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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授权点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硕士研究生授权点简介

广西民族大学文学院
硕士研究生授权点简介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学科代码:050107)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专业主要为高校、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教育、文化以及宣传等部门培养从事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通过专业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论文的写作,把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成为具有较高思想道德水平,具有本学科领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熟练掌握一门通用外语(相关方向还应较好地掌握一门非通用外语),并在邻近学科领域有较强的融通和研究能力的合格人才。
  二、研究方向
  1、中国与东南亚壮侗语族语言比较研究
  2、壮侗语汉语比较研究
  3、侗民族语言文化研究
  4、民族民间文学研究
  5、民俗学
  三、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实行学分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优秀者经批准可提前毕业,但提前毕业时间不能超过半年。硕士研究生一般用一年以上的时间从事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其他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实践技能的训练及教学实践等。
  四、培养方式
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导师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的确定,新生入学时师生互选,二级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在与导师指导小组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导师制订出学生培养计划,负责全部培养工作。
  所有课程应采用讲授、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要求课内学习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切实加强学生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和训练与培养。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研究生除学习所有的必修课程外,还必须学习限定选修课2-3门、任意选修课3-5门。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入的硕士研究生(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方向修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等课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方向修文学、文艺学和外国文学等课程),要求至少选修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所修课程不计学分。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必须获得40个学分以上,方可获准毕业。
  六、实践环节
  1、学生在学习期间,要求利用假期参加社会调查、田野作业、参加学术会议等社会实践活动,形式为自行开展与统一安排相结合。时间原则上累计不能少于4周,由导师考评,不计学分。
  2、一般在第四学期安排专业教学实习,担任相关课程8学时的教学任务,计2学分。
  七、考核方式
  1、必修课程和限定选修课一律进行考试,采用笔试或课程专题论文的形式。
  2、任意选修课、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为考查。
  3、考核课程按百分制记分,考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及格,任意选修课可考试也可考查,考查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4、第三学期末安排中期考核,考核按《广西民族大学在校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进行。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主要环节。
  1、论文要求选题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现实意义与创新性,应尽量选择应用性强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选题,力争能够解决一些较为重要的实际问题。
  2、论文选题并提交论文撰写计划之后,在第四学期中期向指导小组作开题报告。作开题报告时,应有本专业3-5位教师(其中至少应有2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并由他们对论文选题的意义和撰写计划的可行性作出认真评价。经研究同意后方可着手搜集资料、进行研究和撰写工作。
  3、硕士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应选择适当时机就论文进展情况向指导小组作一次中期报告。参加中期报告的人员宜与开题报告人相同。
  4、硕士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如有舞弊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答辩资格,或撤销所授学位。学位论文在写作上应概念清楚,论据可靠,论证合乎逻辑,分析严谨,文字通畅,字数一般在2-3万字之间,不超过5万字,附有中英文摘要。
  5、三年级下学期初论文定稿,凡未经导师最终审阅通过的论文,一律不得提交答辩。论文必须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打印工作,并提交答辩委员会,由答辩委员会组织评审与答辩。
  6、硕士生论文答辩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办法》及《广西民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评审与答辩。
  7、答辩合格者经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答辩未通过者当年不得再申请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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